非法催收行為包括威脅債務人坐牢。債權人及其代理人有權嘗試討債,但是他們只能按照一定的規則來做。濫用這一權利會構成騷擾。例如,收銀員在討債時經常打電話給人們的家和工作場所。他們在談話中可能會使用淫穢物品,或者威脅債務人逮捕、財產損失,或者其他形式的人身傷害。除了在催款信中發表騷擾性的聲明外,收票人可能會在郵件信封上寫下侮辱性的信息,例如在回執地址中使用"托收"一詞。
遇到債權人騷擾的人可能需要咨詢律師。幾個國家都有保護債務人權利的法律。在美國,一項名為《公平討債法》的聯邦法律為債權人騷擾的受害者提供了一定的法律救濟。大多數電話和信件除非明確聲明其目的是代表某個債權人討債,否則都被視為騷擾
騷擾信應郵寄至債權人公司的客戶服務部門。債權人騷擾還包括作出虛假陳述,例如收票員在實際上并不打算起訴的情況下威脅要起訴,例如威脅聯系債務人的雇主,也是不允許的。一般來說,債權人沒有法定權利將你的債務通知第三方。他們的通訊,包括郵寄信封,不應該羞辱或恐嚇債務人。
一些國家已經制定了保護債務人權利的法律。美國許多州也有州債權人騷擾法。處理騷擾的一個選擇是咨詢律師的意見。律師可能會建議給債權人寫信或托收代理人,要求他們停止與債務人的一切聯系。在某些情況下,債務人可能有資格起訴債權人要求賠償損失。在一些州,合法的做法是在收款人不知情的情況下記錄催收員的電話,債務人可以獲得騷擾的證據,并向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提出消費者投訴。另一個選擇是與債權人解決債務。在大多數情況下,通常建議受害者記錄所有電話并保存所有書面通信。
債權人騷擾可能涉及重復,給債務人打恐嚇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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