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401k計劃的信息。Roth稅收法規定,與傳統的401k和IRA計劃不同,后者的供款使用尚未納稅的資金。不過,根據Roth方法,所有賬戶的收益通常都是免稅的,因此,當Roth計劃用于為納稅人的退休提供資金時,這些基金在提取時沒有所得稅負債;當傳統的IRA和401k在退休期間支付時,全部金額都要繳稅。自1978年起,當美國國內收入為該法經修訂后設立了401k計劃,這是一項雇主贊助的延遲薪酬和任何累積收益的計劃。盡管如此,由于管理成本和難度,再加上相對較低的供款限額,401k在2002年之前對個體經營者來說是一個糟糕的選擇。當年生效的新立法,2001年《經濟增長與稅收減免協調法案》(EGTRRA)大幅提高了供款限額,允許個體經營者每年將其收入的40%貢獻給一個單獨的401k,這使得它突然成為一個非常有吸引力的退休計劃選擇但是,Roth solo 401k賬戶在提取時仍然是完全應稅的。當時唯一存在的Roth賬戶是1997年引入的Roth IRA賬戶。這些賬戶的年度供款限額較低,低于每年5000美元(USD),而且收入門檻也較低。收入超過120美元的納稅人,000(美元)不允許建立Roth賬戶。EGTRRA將Roth稅收原則擴展到401k計劃,但推遲到2006年實施。再加上solo 401k的更高限制,為個體經營者提供了一個符合稅收要求的退休儲蓄計劃,使他們能夠為在相對較短的時間內退休。國稅局允許Roth solo 401k基金投資于多種資產類別,包括無債務房地產、人壽保險和年金,以及股票、債券等更傳統的期權,以及共同基金。建立Roth solo 401k的參與者必須為他們的賬戶指定一個托管人;如果他們對基金的投資有特殊的偏好,他們必須尋找一個允許他們投資的基金托管人。Roth solo 401k解決了個體經營者和獨資企業主的關鍵需求財務狀況相對穩定的傳統員工,他們的財務狀況往往更不穩定。將他們限制在最初設定的相對較低的個人退休收入或401k供款,意味著在困難時期,他們可能根本無法作出貢獻,不管好年景有多好,他們將被限制在較低的捐款上限上,允許他們在Roth solo 401k上做出更大的貢獻,讓他們有機會利用好年景,做出更大的貢獻來彌補糟糕的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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