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債務是指經法院法官審查并認定有效的債務,并命令債務人向勝訴方支付法院規定的金額,雖然這類壞賬判決確實進一步限制了債務人清償債務的方式,但在不必第二次出庭的情況下,仍有一些處理判決債務的策略。 手放在臀部的...
                    
                    
                        判決債務是指經法院法官審查并認定有效的債務,并命令債務人向勝訴方支付法院規定的金額,雖然這類壞賬判決確實進一步限制了債務人清償債務的方式,但在不必第二次出庭的情況下,仍有一些處理判決債務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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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放在臀部的婦女,在判決債務被判令時,審理案件的法官也會指定債權人可以用來追討債務的不同策略。這種行為通常賦予債權人啟動對債務人工資進行扣押的權利,雇主扣留債務人凈工資的一個百分比,并將其轉交法院或直接轉交給債權人。為此目的可扣繳的最高工資百分比因司法管轄區而異,由于大多數國家允許最多25%的凈工資支付扣押訴訟,直到全部債務被收回為止。第二種可能的方式是征收判決債務,包括施加留置權。在這種情況下,法院允許債權人對債務人擁有的某種形式的不動產(如車輛或房屋)享有留置權。根據債務的情況,法官可要求出售該財產,以及用出售所得收回的判定債項。征收徵款也是清償判定債項的一種可能方式。在這里,判定債權人有權扣押債務人持有的不同存款賬戶的現金,作為清償未償債務的手段只要向開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出示適當的法律文件,就可以在不事先通知債務人的情況下進行訴訟。必須注意的是,一旦判決債務被授予,這并不意味著托收程序會立即開始。這種類型的判決通常允許債權人有一個開始托收程序的時間范圍。如有必要,債權人可以申請延長該時限。因此,債務人應在判決獲得批準后立即采取行動,并且試圖與債權人達成還款條件。這一舉措可以避免采取更多法律行動,也可以讓債務人開始重建他或她受損的信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