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權是拉丁語中的"越權"一詞,在法律中指的是超出授予從事該活動的人的權力的活動。從事超過自己權力的活動可能是非法的,并可能根據情況的性質采取各種法律補救措施。相比之下,"職權內"行為是指賦予行為人權力的適當行為...
越權是拉丁語中的"越權"一詞,在法律中指的是超出授予從事該活動的人的權力的活動。從事超過自己權力的活動可能是非法的,并可能根據情況的性質采取各種法律補救措施。相比之下,"職權內"行為是指賦予行為人權力的適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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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計算機的人在一種意義上可以用來指公司的活動。根據法律和公司章程,公司被授予某些權力。如果在一項被視為越權的活動,他們可能會受到法律懲罰。例如,如果一家公司開始出售保險,而不是作為保險公司特許經營,政府可以以公司超越法律賦予它的權力為理由提起訴訟。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可以提起訴訟,像股東這樣的人也可以提起訴訟。例如,如果一家公司違背股東的意愿在沒有征求股東意見的情況下進行合并,他們可以在公司不被允許的越權訴訟中提起訴訟。其他各種活動可能超出了管轄公司活動的章程和法律授權。這個法律術語也可以指法院的情況。如果法院或法官超越了法律賦予的權力,則可以提出異議。可以在事后提出異議,也可以在有理由認為法院的未決訴訟超出了該法院的權力的情況下先發制人。同樣,有時法律受到質疑是因為它們被認為是越權的,高等法院可能裁定立法機關不能制定某些法律,因為它們超出了授予立法機關的權力以越權為理由的訴訟有不同程度的成功,這取決于訴訟的性質和審理的地區。法院非常重視權力的劃分,如果認為情況明顯越界,就會介入,但有時案件的事實并不那么簡單,在這種情況下,當事人可能需要有說服力的論據來證明一項行為超出了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