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登記是一種犯罪行為或不作為,即被要求登記為性犯罪者的人沒有這樣做。這種行為通常涉及被判犯有將已登記的性犯罪者的身份賦予其身份的人。一旦這種身份被賦予某人,他或她必須在他或她居住的任何地區登記,而搬到一個新...
不登記是一種犯罪行為或不作為,即被要求登記為性犯罪者的人沒有這樣做。這種行為通常涉及被判犯有將已登記的性犯罪者的身份賦予其身份的人。一旦這種身份被賦予某人,他或她必須在他或她居住的任何地區登記,而搬到一個新的區域通常需要他或她在那個區域正式注冊。如果有人移動到一個新的區域并且沒有正確地注冊他或她的存在,就會發生注冊失敗,通常是故意的,沒有正當理由的,被要求這樣做的人。雖然許多國家使用性犯罪者的登記名單,但在美國,這始于聯邦一級的《性犯罪者登記和通知法》,這是2006年通過的《亞當·沃爾什兒童保護和安全法》的一部分。在建立國家名單之前,州里有針對性犯罪者的名單,但國家名單為“未能登記”違法行為確定了更大的可能性。盡管不同國家的法律規定了不同的登記要求,在美國,被判犯有涉及未成年人的性重罪的人通常必須登記為性犯罪者。這通常是在某人出獄時進行的,此時他或她必須在他或她計劃居住的地區進行登記。如果此人沒有登記,那么他或她可能會被指控沒有登記,這可能導致巨額罰款和監禁。遷移到一個州或一個州的新管轄區也可能要求一個人在他或她的新地區重新登記“未登記”指控是可以抗爭的,在某些情況下,有人可能被判無罪,如果某人有真正可以減輕罪責的情況,例如發生嚴重事故,導致他或她無法及時登記,那么他或她可能會被撤銷未登記指控不愿意不登記的人也可以免除這類指控,例如一個人適當登記,但政府沒有正確處理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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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20-09-29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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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