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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軟件測試工程師的年薪從數萬到六、七十萬不等,究竟是什么值得軟件公司付出這么高的薪資?軟件測試工程師都在測試哪些東西?具體要從哪里入手?測試哪些項目?大家一定很好奇。
下面我們就拿測試工作中3種最常見的測試類型來舉例,為你進行簡單、直白的說明介紹。
功能性測試-Functionality
所謂功能測試就是測試軟件的功能,尤其是軟件可能出錯的功能。要求軟件測試工程師對被測試的軟件有很好的了解,尤其要能發現軟件中各種意想不到的問題,比如:
. ATM機上取過錢,賬戶上卻不扣款
. 輸入了不正確的日期格式,也可以成功提交
. 網絡銀行上轉賬的超鏈接打不開
. 手機上正在聽音樂時,來電不提示
. 地鐵公交卡刷卡后,扣款不成功
. 手機APP無法正常啟動
總而言之,我們在使用軟件的時候,發現的任何功能性的問題,都屬于此類問題。
當然,也有人會產生一種錯覺,認為這個工作并不難。要知道,發現一、兩個問題的確很簡單,但是要把所有問題都找出來,那絕對是天大的難事,更離不開一整套有系統、有邏輯的工程方法。假如有人能真的把京東、淘寶上所有的bug都統統找到,百萬年薪簡直唾手可得。
安全性測試-Security
近幾年,大家可能時常會聽到“某某網站的客戶數據發生泄露”之類的新聞。遠的不說,拼多多被惡意人員利用軟件中的漏洞,盜走了以千萬計的優惠券,就是典型的安全性測試沒有測試充分。
在安全測試過程中,測試人員最關心的是:SQL注入、口令認證、加解密技術、權限管理、安全日志等方面的測試。如果安全測試不過關,就可能導致:某支付寶賬戶的余額被惡意轉走、CSDN網站用戶600萬數據泄漏、手機上的聯系人信息被竊取、某網站首頁被惡意篡改等等類似問題。
簡單來說,沒做好安全性測試,就相當于你離開了家,僅僅把門關上了,雖然上鎖了,但是卻沒有鎖好,小偷不用鑰匙就能打開你家的門鎖,任意使用,甚至帶走你家里的物品。所以,為了防止小偷進入,我們測試工程師就要去驗證每一把鎖是否被鎖好了。這顯然是個很重要的技術活。
著名的美國公司谷歌,就有懸賞找漏洞的獎勵計劃,我們在這里摘錄一段新聞報道:
“Google是當今網絡上最具統治力的互聯網公司。它從當初一個簡單的搜索引擎進化成為現在的一個各種媒介的綜合體,它的觸角遍及每個家庭和每臺移動設備。這種前所未有的規模也造成了它無所不在的安全風險。
Google最關注的漏洞類型有SQL注入、跨站腳本、跨站請求偽造和遠程代碼執行。發現這些漏洞的研究人員,將獲得Google安全團隊的充分認可并進入Google名人堂。”
說到Google懸賞計劃,還不得不提,前幾個月鬧得沸沸揚揚的20萬“Android安全懸賞”項目。據外媒Venturebeat報道,自2010年推出所謂的“Android安全懸賞”項目以來,谷歌已經向1000多名安全研究人員支付了共計900多萬美元賞金,單單去年就支付了300多萬美元。
軟件測試工程師到底值不值錢?你心里應該有點數了吧。
性能測試-Performance
如果一個軟件,在一個用戶使用的時候,軟件安然無恙,但是100萬人使用的時候,軟件就出現了問題,那可能是……性能測試的鍋。
以前在雙11活動期間,阿里巴巴需要大量的技術人員值夜班,就是為了防止因為全民網購,流量過大,導致淘寶崩潰。如果把性能測試做好了,系統崩潰的可能性就會小很多,而性能測試工程師就是做這個工作的。
在性能測試過程中,測試人員往往最關心:系統資源,cpu、內存、io讀寫、并發用戶數、最大數據量、響應時間、處理成功率。性能測試發現的問題,通常是在大并發量下產生的,比如:網頁半天打不開,反應很慢;應用程序運行太久占用內存很大;軟件系統崩潰;Android手機運行不流暢,經常卡頓等等。
想通過性能測試,找出軟件性能上的問題并不容易,如果能夠定位到問題所在,朋友,恭喜你,年薪幾十萬都是小意思。
當然,除了以上3種測試類型,還有兼容性,易用性,可移植性等等諸多測試特性,不是短短一篇文章就能夠完全囊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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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什么情況 電腦學校太多了 亂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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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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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經市政府同意,市政府辦公室印發《2020年合肥市培育新動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全文如下:
2020 年合肥市培育新動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
根據《中共合肥市委辦公廳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合肥市培育新動能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辦〔2018〕19 號),為積極應對疫情影響,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規范資金管理,保障政策落實,本著統籌指導、簡化程序、提高效能和公正廉明的原則,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支持先進制造業發展政策
1. 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成本。給予小微工業企業貸款貼息補貼, 對優質小微工業企業,其上年度實際發生的流動資金貸款利息, 按銀行同期基準利率給予最高50%貼息。(執行部門:市經信局, 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2. 支持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融資。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按同期基準利率給予其疫情期間實際發生的貸款資金50%貼息。(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3. 鼓勵新引進工業項目。對新設立的獨立法人企業首次投資建設項目,單個項目總投資在3000 萬元以上的新引進工業項目,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額的5%給予最高不超過1000 萬元補助。對工業企業向市域其它工業園區搬遷的項目,或者按城市規劃要求拆遷后重建的項目,按本條款執行。對企業利用存量用地自建自用廠房的,按本條款執行。對工業企業初建期入駐標準化廠房,后期自建自用廠房的,可按本條款執行。(執行部門:市經信局, 借轉補方式投入)
4. 實施“百千萬”培訓工程。委托第三方免費為中小微企業和經濟主管部門開展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新模式等培訓服務。(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5. 推動企業技術改造。
(1)支持智能化技術改造。對普通技術改造項目,給予設備投資最高10%不超過1000 萬元補助。對智能化改造項目,按照整生產線、整車間、整工廠分別給予設備投資最高12%、15%、20%不超過1000 萬元補助。鼓勵整工廠智能化改造示范,打造智能制造標桿企業。(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2)鼓勵技改項目入統。對新列入統計庫的項目,竣工后一次性獎勵5 萬元。縣(市)區、開發區負責兌現。(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3)設立技改貸金融產品。通過政府委托運營主體與金融機構合作,向技術改造企業提供貸款支持,財政給予一定比例的風險分擔及貸款貼息和擔保費補貼支持。具體方案另行制定。(執行部門:市經信局,金融創新產品方式投入)
(4)鼓勵企業開展技術改造、品牌建設對標診斷。委托第三方機構免費對列入試點企業制訂技術改造路徑方案、品牌建設評價和品牌提升路徑方案。(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5)推動市級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建設。委托第三方服務機構免費為工業企業提供智能工廠和數字化車間頂層規劃設計及評估。(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6) 對疫情期間通過技改新增產能的防疫防護用品重點生產企業,給予增購設備投資20%的補助。國家省市政策不重復獎補。(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6. 支持應急物資采購名錄生產企業。對納入市級應急物資采購名錄的生產企業,不提高產品售價且完成合同約定量的,按政府采購合同實際額度給予5%補貼,每戶企業最高20 萬元。(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7. 加強生活必需品保障。疫情期間積極組織食品、農副產品(含蔬菜及畜禽養殖、屠宰、飼料加工等)、快消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行業復工生產,保障肉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對穩價保供做出突出貢獻的企業給予最高50 萬元的一次性補助。(執行部門:市經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8. 鼓勵企業技術創新。
(1)推進企業創新示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企業,按照與省政策就高不重復獎補原則,給予最高500 萬元一次性獎補。對新認定的省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給予最高20 萬元一次性獎補。對獲得國家“現場管理成熟度五星級”稱號的,給予企業星級班組管理團隊最高30 萬元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2)鼓勵工業設計與傳統制造業融合發展。對當年獲得紅點獎、IF 設計獎、G-Mark 獎、IDEA 獎、紅星獎、中國優秀工業設計獎金獎的企業,給予最高10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獎設計成果落地產業化,且新增銷售收入超過200 萬元的工業設計企業,按獲獎產品的銷售收入擇優給予最高20 萬元一次性獎補。對工業企業設計中心自主設計的產品,當年新增銷售收入達到5000萬元以上的,按設計產品的銷售收入擇優給予最高2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購買工業設計服務且當年新增銷售收入500 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按銷售收入擇優給予最高20 萬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9. 提升工業制造水平。
(1)提升智能家電(家居)技術水平。對通過《智能家用電器通用技術要求(GB/T 28219-2018)》和《智能家電系統互聯互操作評價技術指南(T/CAS 290-2017)》評價認證的智能家居系統給予最高5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通過《智能家用電器通用技術要求(GB/T 28219-2018)》評價認證的、并已批量生產的智能家電產品,給予最高50 萬元一次性獎勵。同一企業的同類產品只獎補一次,單個企業補助金額不超過100 萬元。上述政策與省政策不重復享受。(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2)支持工業機器人產業發展。對機器人本體生產企業,實現具有自主知識產權、6 自由度及以上、當年單個型號生產并銷售10 臺以上的,最高給予50 萬元一次性獎勵,當年累計本體銷量達到100 臺(含)以上的,再給予50 萬元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最高獎勵100 萬元。對機器人集成企業當年集成應用達到200 臺、500 臺的分別給予50 萬元、100 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3)支持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對2019 年以來列入工信部《環保裝備制造行業規范條件企業名單》的工業企業,給予最高30 萬元一次性獎補。對產品、裝備、技術列入當年《安徽省工業領域節能環保產業“五個一百”推介目錄》的工業企業,給予一次性獎補,單款產品、裝備、技術最高15 萬元,單個企業獎補數量最多3 個。對節能環保企業引進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且固定資產投資1000 萬元以上的配套企業,按照配套企業固定資產實際投入資金的1%給予節能環保企業最高100 萬元獎補。(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4)推動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支持智能網聯汽車各類測試場、檢測中心、示范區項目建設。按項目當年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0%標準給予補助,單個項目年度補助總額不超過800 萬元。支持開展智能網聯汽車多場景、多類型的測試應用,按項目主體當年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5%標準給予補助,單個企業年度補助總額不超過300 萬元。對利用測試場開展智能網聯汽車測試的企業,按照每款測試車型不超過測試費用30%的標準給予補助,單個企業年度補助總額不超過200 萬元。(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5)鼓勵再制造生產。對工程機械及其零部件、電動機及其零部件、機床產品及其零部件、發動機等產品列入工信部《再制造產品目錄》的企業,每種產品(不區分型號)最高獎補20萬元,單個企業不超過60 萬元。(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6)支持服務型制造發展。對獲批國家級服務型制造新業態新模式項目的企業,按照與省政策就高不重復原則,給予最高5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評定為省級服務型制造的示范企業,給予最高20 萬元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7)支持智慧健康養老產業發展。對新進入省級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范的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20 萬元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10. 推動工業綠色發展。
(1)支持淘汰落后產能。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保、質量及安全相關要求,主動申請開展落后產能淘汰并通過審核驗收的工業企業,按照“以獎代補”方式給予資金支持。其中水泥行業4 萬元/萬噸、造紙行業60 萬元/萬噸、印染行業0.5 萬元/萬米。其他行業按國家近三年平均標準執行。(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2)鼓勵企業開展節水型企業創建和節能綠色診斷。對上年度用水量2 萬立方米以上、2020 年自主開展市級節水型企業創建且成功獲批的工業企業,按照總量控制原則給予一次性獎補,單戶企業不超過8 萬元。委托第三方機構免費為年綜合能耗3000 噸標煤以上工業企業提供節能綠色診斷服務,針對性制定提升路徑方案。(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3)支持工業綠色發展試點示范項目建設。對重點工業節能節水技改、工業清潔生產、工業資源綜合利用、節能信息化服務平臺等項目,按項目投資額給予最高20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11. 支持工業互聯網發展。
(1)支持“5G+工業互聯網”典型應用。對新獲得國家級或者省級“5G+工業互聯網”的試點示范、典型應用、優秀案例及解決方案等企業,按照與省政策不重復原則,分別給予最高5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2)支持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項目的工業企業,按照與省政策不重復原則,給予最高5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新認定的省級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試點(示范)的工業企業給予最高2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3)支持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工業互聯網試點示范項目、國家級跨行業跨領域工業互聯網平臺,按照與省政策不重復原則,分別給予企業最高50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4)實施“萬家企業登云”計劃。鼓勵服務機構為工業企 業提供信息化基礎設施、業務應用系統的云化改造和云端遷移服務,對年服務不少于30 家的服務機構給予最高50萬元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5)支持新型信息消費示范。對新認定的國家級新型信息消費示范項目、工業互聯網APP 優秀解決方案的企業,按照與省政策不重復原則,分別給予最高50 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6)支持智能傳感器產品制造。按照《合肥市加快推進新一代人工智能產業發展若干政策》及本政策相關條款,支持智能傳感器設計生產企業做大做強,給予研發補貼、投資獎補、檢驗檢測服務、知識產權獎補、引進人才獎補、上臺階獎補等相關獎補政策。(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12. 支持消費品工業高質量發展。
(1)推動消費品企業升級。對本年度認定為國家級消費品工業“三品”戰略示范企業的,按照與制造強省政策不重復享受 原則,給予最高50 萬元一次性獎補;對本年度認定為省級消費品工業“三品”戰略示范企業的,給予最高 20 萬元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2)支持消費品品牌建設。對本年度入選支持制造強省政策中央媒體集中宣傳推介“精品安徽”的企業,給予全部廣告推 介費用一定比例的支持。(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13. 鼓勵工業企業做大做強。
(1)支持企業上臺階。對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0 億元、50 億元、100 億元至1000 億元的工業企業,營業收入增幅超過當年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平均增長水平且當年盈利的,分別給予企業管理團隊50 萬元、80 萬元、100 萬元及以上一次性獎勵,每上一個百億臺階增加100 萬元,最高給予600 萬元獎勵。(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2)培育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對首次列入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培育企業和單項冠軍產品的企業,按照與制造強省政策不重復原則,分別給予最高100 萬元、50 萬元、50 萬元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14. 支持生物醫藥產業發展。
對新獲得批件并落地生產的創新藥、改良型新藥、生物類似藥、仿制藥、中藥經典名方、三類醫療器械、二類高值醫療器械,累計銷售收入達到500 萬元以上的,按批件類別給予最高200 萬元資金支持。(執行部門:市經信局,借轉補方式投入)
推動生物醫藥產品創新。對新進入Ⅲ期臨床試驗的藥品,單個產品給予企業最高50 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對國內藥品(器械) 上市許可持有人,委托企業生產(雙方無投資關系)并銷售的, 當年銷售收入200 萬元以上的,擇優給予最高50 萬元一次性獎補。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列入試點的生物醫藥企業制定“質量管理提升”方案。對新進入國家級藥品目錄、省級藥品目錄的獨家品種或獨家劑型,分別給予企業最高50 萬元、3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15. 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
(1)鼓勵小微企業提檔升級。對新增規上工業企業,給予10 萬元一次性獎補,由所在縣(市)區、開發區統一申報。(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2)支持“專精特新”企業發展。對新認定為國家級“專 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給予最高 100 萬元一次性獎補,對新認定為省級“專精特新”企業,按省市不重復獎補原則,給予最高20 萬元一次性獎補。對已評定的省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開展轉型升級對標診斷,給予企業發生的“專業化、精品化、特色化、新穎化”綜合評估和指導費用一定比例的獎補,總額不超過 50 萬元。(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16. 支持民營企業發展壯大。對當年首次進入省民營企業百強的前50 強工業企業、進入中國民營制造業五百強、中國民營企業五百強的企業,分別給予管理團隊50 萬元、80 萬元、100 萬元獎勵,同時進入多個百強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獎勵。(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17. 支持中小微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安排專項資金運營維護全市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對新認定為國家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小型微型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的,按照與省政策不重復享受原則,給予最高50 萬元一次性獎補。將小微企業創業基地防疫期間為承租的中小企業房租減免情況納入年度測評指標體系,對年度測評優秀的給予一定的獎補。(執行部門:市經信局, 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18. 減免企業行政事業性收費。對開發園區經審批(備案)工業投資項目(不含技改項目),按繳費目錄繳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給予等額獎補。收入繳入市級及以上的收費項目,由市級審核,其中市級的收費項目由市級兌付,省級及以上的市縣各按50%比例分擔獎補資金;收入繳入縣級的收費項目,由縣(市)區、開發區審核兌付,并報市經信局備案。(執行部門:市經信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19. 鼓勵職工技術創新。激發職工技術創新,推動企業技術進步,設立“職工創新成果獎”,分設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優秀獎等五個等級,獎勵標準分別是20 萬元、15 萬元、10 萬元、5 萬元、2 萬元。(執行部門:市總工會,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二、支持建筑業發展政策
20. 支持企業承接重大工程。
(1)對施工總承包企業、工程設計企業,承接單項合同額2億元以上的工程總承包建設項目,擇優給予100 萬元一次性獎補。
(2)對施工總承包、工程設計企業或監理企業,承接單項合同額1 億元以上的工程中推廣應用BIM 技術,取得明顯成效并通過專家評審的,擇優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補。
(3)對施工總承包企業、工程設計企業,以聯合體、總承包等方式承接單項合同額5 億元以上的軌道交通工程、地下綜合管廊等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公路工程、公共建筑等建設工程,擇優給予100 萬元一次性獎補資金。
(4)支持裝配式、綠色建筑發展。對建筑業企業承接的裝配率達到50%以上的裝配式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超過2 萬平方米的單體公共建筑或裝配面積超過5 萬平方米的住宅項目,擇優給予100 萬元一次性獎補。對獲得二星級及以上運行標識的綠色建筑工程,且建筑面積超過2 萬平方米的單體公共建筑或超過10萬平方米的住宅項目,擇優給予100 萬元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市城鄉建設局,借轉補方式投入)
21. 支持企業上規模發展。對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為10-50億元、50-100億元、100億以上的施工總承包企業,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分別增加5 億元、10 億元、增長10%的,分別給予50萬元、60萬元、8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市城鄉建設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22. 支持企業“走出去”發展。對施工總承包企業上一年市外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10 億元、30 億元、50 億元的,分別給予50萬元、8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補。每上一個臺階(超過50 億元以上的,每20億元獎補50 萬元為一個臺階)獎補一次。對專業承包企業上一年市外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5 億元、10 億元的,分別給予50 萬元、80 萬元一次性獎補。每上一個臺階(超過10 億元以上的,每5 億元獎勵50 萬元為一個臺階)獎補一次。對建筑業企業上一年境外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5000 萬美元、1 億美元的,分別給予50 萬元、100 萬元一次性獎補。每上一個臺階(超過1 億美元以上的,每1 億美元獎補50 萬元為一個臺階)獎勵一次。(執行部門:市城鄉建設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23. 支持企業轉型升級。在規定時間內,對獲得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建筑業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補。獲得工程監理綜合資質的監理企業,或同時獲得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兩項壹級總承包資質的企業,或獲得一項及以上除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外住房城鄉建設部核準的壹級總承包資質的企業,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鼓勵企業跨區域經營,對具有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建筑業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具有工程監理綜合資質的監理企業、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兩項壹級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具有除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外住房城鄉建設部核準的壹級總承包資質的建筑業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市城鄉建設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24. 支持企業創優奪杯。在規定的時間內,承建的工程項目獲得“魯班獎”的企業,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補,獲得“國家優質工程獎”、“詹天佑獎”、“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金獎”的企業給予50 萬元一次性獎補。在規定的時間內,獲得兩個及以上省級優質工程、“鋼結構金獎”、“全國優秀工程勘察設計銀獎”的企業,給予40萬元一次性獎補。在規定的時間內,獲得三個以上“中國建筑工程裝飾獎”的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補。同一工程獲獎不重復享受獎補。(執行部門:市城鄉建設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25. 支持企業科技創新。在規定的時間內,對建筑業企業完成并分別被批準為1 項及以上國家級工法或技術中心,3 項及以上省級工法,獲得3 項及以上發明專利,給予50 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在規定時間內,對建筑業企業被認定為國家級重點實驗室、省級重點實驗室的分別給予50 萬元、30 萬元的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市城鄉建設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三、支持自主創新政策
27. 鼓勵科技保險融資。
(1)鼓勵創新企業和保險公司開展科技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貸款等保險業務,貸款企業無法償還科技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貸款的,由科技保險基金、銀行、保險公司按約定比例承擔賠償責任;銀行對企業科技小額貸款保證保險貸款,實行基準利率貸款,按照基準利率50%給予銀行利息補貼。
(2)對于開展科技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的保險公司,按不大于1%收取保險保費的,給予保險公司最高1%補貼。(執行部門:市科技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28. 鼓勵知識產權(專利權和商標權)質押融資。對企業以知識產權(專利權和商標權)質押貸款方式融資額達到300萬元及以上的,市一次性按貸款利息和知識產權評估費總額的50%予以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對當年開展知識產權(專利權和商標權)質押的擔保機構,擔保額達2000 萬元以上的,給予擔保機構20 萬元獎勵。省市不重復獎補。(執行部門: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29. 創新貸風險池資金支持高科技企業融資。擔保(保險)公司按照1:1 配套,商業銀行按照風險池資金10 倍安排定向信貸資金,重點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和創新型企業。金融產品合作各方按照一定比例承擔創新貸貸款風險,超出風險池部分由擔保(保險)公司和銀行按比例承擔責任。銀行對企業科技創新貸貸款,實行基準利率貸款,按基準利率50%給予銀行利息補貼。擔保公司按不大于1%收取擔保費的,給予擔保公司最高1%的擔保費補貼。擔保公司收取企業保費加上財政保費補貼總體不超過1.5%。(執行部門:市科技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30. 對合肥市科技小巨人企業自主創新研發項目,擇優給予資金支持,每個項目不超過100 萬元。(執行部門:市科技局,借轉補方式投入)
31. 對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疾病預防、診斷、治療新技術、新方法的自主創新研發或引進應用項目,擇優給予資金支持,每個項目不超過100 萬元。(執行部門:市科技局,借轉補方式投入)
32. 對重點產業領域的關鍵技術重大研發類項目及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科技攻關項目,擇優給予資金支持,每個項目不超過100 萬元。(執行部門:市科技局,借轉補方式投入)
33. 支持企事業單位與長江經濟帶、“一帶一路”沿線及歐美等國家和地區的高校、科研院所、技術領先企業開展產學研合作。對科技合作研發項目,擇優給予資金支持,每個項目不超過100 萬元。(執行部門:市科技局,借轉補方式投入)
34. 支持創新型城市、合蕪蚌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若干重大軟科學研究項目,按《合肥市軟科學研究項目實施細則》執行。(執行部門:市科技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35. 支持科技服務機構發展。
(1)鼓勵發展新型科技服務機構。新成立從事數據分析服務、研發設計、成果評估交易的新型科技服務機構,對其當年服務性收入超過200萬元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入駐安徽創新館一年以上從事技術轉移轉化、產業孵化投資等服務的科技服務機構,當年服務性收入超過200萬元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享受過合肥市同類獎補政策支持的,不再重復享受。(執行部門:市科技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2)對入駐安徽創新館的科技服務機構開展技術成果交易服務并成功在肥轉移轉化的,按技術交易合同實際成交額的1%進行獎補,單個項目不超過10 萬元,每年每家機構最高補助不超過100 萬元。(執行部門:市科技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3)對考核優秀的農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站,給予1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市科技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36. 對企業聘請從事技術、管理工作的高層次外國人才,且每年在企業工作時間不少于6個月的,一次性給予企業當年聘用費50%、最高60萬元補助。(執行部門:市科技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37. 企業購買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在肥轉移轉化的,按其技術合同成交并實際支付額給予獎補,對單項成果實際支付200 萬元以上的給予10%的獎補,單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 萬元。(執行部門:市科技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38. 鼓勵企業吸納先進技術并完成技術合同登記工作。依據年度安徽省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系統中的累計交易并實際支付額進行獎補,對500 萬元以上至1 億元、1 億元以上至5 億元以及5 億元以上的,按不同比例分別給予最高10 萬元、30 萬元、50萬元獎補。與本政策科技成果轉化獎補條款不重復享受。(執行部門:市科技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39. 融入全球創新網絡。大力建設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國際科技企業孵化器,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國際合作基地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對外資設立研發機構的,按其當年實際投資額的10% 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500 萬元。對新認定的長三角G60 科創走廊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基地,給予每個基地50萬元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市科技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40. 支持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發展。對年度考核優秀的市級以上(含)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分別給予50 萬元、20 萬元獎補。市級以上(含)科技企業孵化器每孵化一戶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 萬元獎勵。(執行部門:市科技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41. 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總體規模不斷擴大。對首次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 萬元一次性獎補;對當年重新認定的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 萬元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市科技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42. 支持科技服務機構服務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對當年輔導企業成功申報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100 戶(含)以上的科技服務機構(不包括專項審計機構),每家機構給予20 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市科技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43. 對年度考核優秀的市級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給予20萬元經費資助。(執行部門:市科技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44. 鼓勵投保研發及專利等保險。
(1)對高新技術企業投保的產品研發責任保險、關鍵研發設備保險、產品質量保證保險、雇主責任險、科技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等,按投保企業實際支出保費的30%給予補助。(執行部門: 市科技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2)對高新技術企業、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企業投保專利保險,按投保企業實際支出保費的30%給予補助。(執行部門: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45. 鼓勵企業租用科技儀器設備。對租用納入安徽省(合肥地區部分)、合肥市儀器設備共享服務平臺網的儀器設備及G60 科創走廊城市納入開放共享的儀器設備,按租用儀器設備年度支出的20%給予租用單位補助,每個租用單位補助最高可達200 萬元。(執行部門:市科技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46. 鼓勵企業承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對牽頭承擔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和重點研發計劃等科技計劃項目的企業,按項目上年實際國家撥付經費的10%-20%給予獎勵,每個項目最高可達200 萬元。(執行部門:市科技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47. 鼓勵技術創新中心發展。對新認定的合肥市技術創新中心,給予300 萬元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市科技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48. 對省科技重大專項項目、企業研發投入補助、專利權人涉外維權訴訟費、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大學科技園、眾創空間)、企業引進年薪50萬元以上科技人才等補助,按省支持科技創新政策要求給予資金補助。(執行部門:市科技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49. 支持合肥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建設。加快人工智能與經濟社會深度融合,支持加強人工智能前沿理論研究、關鍵技術研發、應用場景示范、骨干企業培育等重點工作,具體根據《合肥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快推進新一代人工智能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政辦〔2019〕14 號)執行。(執行部門:市科技局、市發改委,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50. 支持知識產權創優與服務。
(1)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分別給予50 萬元、30 萬元一次性獎勵,省市不重復獎補。(執行部門: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2)對當年獲批的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園區,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當年獲批的省級知識產權示范培育園區,給予50 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 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3)對經市知識產權部門備案的各類知識產權公共服務平臺、知識產權發展聯盟,考核優秀的給予20萬元獎勵。(執行部門: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4)鼓勵發展新型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新成立從事知識產權運營的新型服務機構,對其當年服務性收入超過200萬元的,給予50萬元獎補。對入駐安徽創新館一年以上從事知識產權運營的服務機構,當年服務性收入超過200萬元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補。(執行部門: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51. 支持專利發明、授權、維權、創優與培育。
(1)對單位或個人當年獲得授權的國內發明專利每件給予0.5 萬元獎勵,對單位或個人當年獲得美國、日本和歐洲發明專利授權的每件給予3 萬元獎勵,同一件專利不重復享受。(執行部門: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2)當年發明專利獲得授權10 件、20 件、30 件且繳滿連續五年年費的單位,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的獎勵。(執行部門: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3)經市知識產權局備案,當年通過國家知識產權管理規范認證的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執行部門: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4)對當年開展專利維權的企業,專利維權過程中訴訟費、代理費予以資助,單個案件總額不超過2 萬元,單個企業總金額不超過10 萬元。(執行部門: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5)對代理發明專利當年獲得授權的專利代理機構,每件給予 0.1萬元的獎勵。(執行部門: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6)對當年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單位,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省市不重復獎補。(執行部門: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7)對高價值專利培育計劃項目(連續兩年),當年驗收合格的,給予30萬元資助。(執行部門:市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事后獎補方式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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