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的公民,應當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戶口簿:本人居民戶口簿原件。
照片
(1)到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攝像。
(2)或者提供符合二代身份證要求的本人近期免冠彩色平面標準照片,或數碼相片(含光盤、u盤儲存的照片)兩張。
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首次辦理,并填寫申請表。
申請表及相關材料證明提交給工作人員,提交后會進行初步審核。
確認無誤后審核通過,申請人可領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
在通知時間內,本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辦理的派出所領取證件。
公民自愿要求特快專遞的,本人可在當地郵政局繳納快郵費,即在當地領取證件。
在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辦理。
各地區辦理時間可能存在不同,雙休日是否可辦理或需要預約辦理等情況,具體辦公時間請咨詢當地辦證中心。
需繳納20元/證的費用。
重慶市主城區辦理時限為20個工作日,其他區、縣(自治縣)為40個工作日。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