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效期內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需要變更的信息為身份證、戶籍所在地、姓名、居住地址以及工作單位。
一般材料:
申請人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原件;
《誠信聲明》一份(需要本人和單位負責人簽字,還要加蓋公章);
申請人單位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其他材料:
一般資料變更所需材料(身份證、戶籍所在地、姓名)
1、申報單位出具的《關于為×××同志補辦<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申請》;
2、個人申請(寫明申請原因即可,須本人親筆簽字);
3、變更身份證的需提供變更后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的變更證明;
4、變更戶籍所在地的需提供變更后的戶口本原件、復印件及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的變更證明;
5、變更姓名的需提供變更后的二代身份證、戶口本的原件、復印件及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的變更證明。
工作單位變更所需材料
1、申請單位出具的《關于為×××同志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聘用單位變更的申請》,需注明到崗時間;
2、原單位出具同意離職證明,并說明離職原因及時間;
3、申請人與申請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
居住地址變更所需材料:
1、申報單位出具的《關于為×××同志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居住地址變更的申請》;
2、新居住地址的固定住所證明。自己有住房的,提供房產證或購房合同;租賃房屋的,提供從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網站下載的房屋租賃協議(有效期不低于3個月)及納稅證明;提供主管部門出具的房屋準許出租證明以及與業主簽訂的租房協議;租賃公房由房屋產權單位出具證明;借住親友住房(私房)的由居委會出具相關證明(需證明房主姓名、房主與借住人的關系)和房產證;
線上辦理:
申請人向聘用單位提出申請,聘用單位登錄網址http://www.bjrcgz.gov.cn/,在工作居住證管理系統中提交變更申請。(可在網上查詢辦理進度,辦理狀態為“證件已蓋章可取證”)
線下辦理:
申請人的聘用單位持上述材料到注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窗口進行審核辦理。
辦理地點: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17個區縣都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可根據需求選擇辦理地點。
辦理時間: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辦理費用:免費
辦理時限: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申辦單位攜帶單位介紹信到受理大廳領取證件)
申請單位如未辦理過單位注冊,應先辦理單位注冊手續。
參考資料來源:
申請工作居住證政策解答 http://219.232.200.42/yjrc/help/person/person.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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