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至少有一方為北京市戶籍;
擬生育第一個或第二個子女。
基礎材料
(1)雙方戶口本
(2)雙方身份證
(3)雙方結婚證
(4)《北京市生育登記信息采集表》
委托他人代辦的:授權委托書
離婚后擬生育子女的,需提交:
歷次《離婚證》原件及《離婚協議書》復印件(一份)或法院判決(調解)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離婚協議書》復印件應加蓋婚姻登記部門查檔章,在檔案館存檔的復印件應加蓋檔案館印章)
由于孩子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而申請的,需提交:
《北京市區(縣)病殘兒醫學鑒定表》原件及相關病史資料。
子女已出生補辦生育登記的:《出生醫學證明》
【網上登記】
1、登錄“北京市生育登記服務系統”
2、填寫相關信息,進行生育登記
需要領取《北京市生育登記服務單》的,可在辦理生育登記之日起3個工作日后登錄系統自行下載打印,也可到一方戶籍地社區村(居)、鄉鎮(街道)服務窗口打印。
【現場登記】
1、攜所需材料到一方戶籍地社區村(居)或鄉鎮(街道)
2、填寫《北京市生育登記信息采集表》
3、工作人員審核材料,符合條件的完成辦理
4、領取《北京市生育登記服務單》(3個工作日后)
注:你也可登錄“北京市生育登記服務系統”自行下載打印《北京市生育登記服務單》。
辦理地點:一方戶籍地社區村(居)或鄉鎮(街道)
辦理時間:以戶籍地社區村(居)或鄉鎮(街道)工作時間為準
辦理費用:免費
辦理時限:3個工作日
參考資料
1. 京籍人口生育登記辦理指南 http://www.beijing.gov.cn/fuwu/bmfw/hysy/syfw/jj/t1559104.htm
2. 北京市生育服務系統 http://syz.bjchfp.gov.cn/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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