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有效期內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并且滿足《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內。
申請單位繼續聘用持證人員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法人)、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營業執照]等原件及復印件。
公司或單位聘用合同、在京持證期間繳納全部個人所得稅的完稅證明和在京持證期間繳納全部社會保險的證明。
《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原件;系統打印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續簽申報表》(一式兩份)
網上辦理:
由聘用公司通過網上提出續簽申請。
聘用公司登錄http://www.bjrcgz.gov.cn/網址,進入工作居住證管理系統進行申請。
點擊附件“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續簽申請表”,填寫完畢后電腦打印此申請表(一式兩份),由聘用公司在“申請單位意見”處加蓋公章,在“申請人簽字處”簽字。
持以上材料直接前往聘用公司所注冊的區人事局辦理續簽手續。
辦理地點: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北京市17個區縣都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可根據需求選擇辦理地點。
辦理時間: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辦理費用:免費
辦理時限:30個工作日
如果《北京市工作居住證》超過有效期限一個月未辦理續簽手續的,那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就會失效。
參考來源:
北京人才工作網 http://www.bjrcgz.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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