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身份證達到并要超過有效期限的,可以更換身份證。
身份證件:申領人的原居民身份證。
照片:符合身份證制作標準的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兩張。
登記表:《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申領人攜帶相關證件材料,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換證業務。
交驗相關證件材料,進行人像、指紋信息采集,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并領取《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在領取憑證中有證件領取時間。
在指定時間,申領人攜帶《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辦理地點領取身份證件。
北京市任意戶籍派出所的戶籍接待室。
城鎮地區派出所戶籍接待室:每周七天對外辦公。
農村地區派出所:周一到周五工作日的工作時間,周末實行預約辦事制度。
費用:辦理身份證換證業務需20元。
時限:受理后,城區10個工作日、郊區12個工作日內發放證件。
1.申領人因特殊原因不能親自領取證件的,親屬可代為領取。被委托人需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申領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委托書》(標明申領人不能領取證件原因、被委托人基本情況并簽名)到辦理地點領取證件。
2.領取新的身份證件時,需交回舊的身份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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