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首我們要知道一場足球角逐,常規時候是90分鐘,分為上,下半場,中心有15分鐘的歇息。
正常環境下,每場角逐都是會有補不時間的,大要是2到5分鐘擺布的時候。有時碰到有球員在場上處置傷病的,則補不時間會更多點。
角逐時,每隊上場的人數為11人,此中一個為守門員。
除了二隊的守門員可以用手接球外,場上的20個球員都不克不及用手碰觸足球,只能用頭或腳。
角逐時代,每隊最多可以換三小我,當然也可以不換。
角逐時,場上會有一個本家兒裁判,和二個邊線裁判,有的角逐還會在二邊的底線各放置一個底線裁判。
若是場上隊員對他人犯規,情節一般的,裁判會口頭警告,情節嚴重的,則會對其出示黃牌,統一個隊員被出示了二張黃牌,則要離場了。
若是犯規出格嚴重的,有可能直接紅牌離場。
若是是聯賽,小組賽等是積分角逐的,獲勝的得3分,若是是打平,則是各得一分。最后,按積分的凹凸來排名次。
以上都是以11人足球來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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