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損失準備是反映銀行發放的貸款并非全部收回的一種會計核算方法,在每個會計期間,銀行都會列出一定數額的貸款損失準備,旨在將這些潛在損失反映為假設性支出。然后,相關金額可作為資產在資產負債表上列出。這種貸款損失...
貸款損失準備是反映銀行發放的貸款并非全部收回的一種會計核算方法,在每個會計期間,銀行都會列出一定數額的貸款損失準備,旨在將這些潛在損失反映為假設性支出。然后,相關金額可作為資產在資產負債表上列出。這種貸款損失準備金確保銀行手頭有足夠的資金來彌補違約。

貸款損失準備金有助于銀行確保他們有足夠的資金來應付拖欠的貸款。雖然貸款損失準備金的繳款列在銀行的損益表上,捐款并不是實際的現金支出,而是反映了對數字所作的必要調整,以確保留出足夠的資金。因為這些錢既列為開支,又列為資產的增加項,銀行的行為就好像它已經把錢花了一樣。因此,在需要這筆錢之前,這些錢都不會在銀行里動過。

貸款損失準備金是一種用來反映一家銀行的貸款不是全部都能還清的風險。一旦銀行設立了貸款損失準備金,準備金的數額可以通過四種方式改變:一種是沖銷,當銀行放棄收取未償貸款時就會發生這種情況這種損失在損益表上記作費用,然后從資產負債表上的準備金中扣除。如果以這種方式注銷的貸款實際收回,就會發生另一種變化。這就是相對罕見。如果真的發生了,準備金的數額適當增加。第三次變動發生在會計期末。銀行通常會列出一項貸款損失準備金,旨在使貸款損失準備金恢復到預期水平因此,所列金額將與會計期間注銷的總金額相匹配,第四個變化是銀行為了反映其貸款組合而對貸款損失準備金所作的任何調整。該金額是根據未償貸款的百分比計算的,因此貸款損失準備金通常會隨著貸款總額的增加而增加,盡管所使用的百分比可能會根據銀行認為貸款的總體風險而變化。因此,從技術上講,銀行可能會在降低貸款損失準備金規模的同時增加貸款總額,反之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