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成本法是根據生產活動來分配生產成本的一種管理會計制度,這種成本分配制度在分配生產成本時依賴于作業成本動因,存在三種基本的成本動因:數量、時間、成本,以及基于費用的驅動因素。管理會計審核所有的制造活動,并選擇...
作業成本法是根據生產活動來分配生產成本的一種管理會計制度,這種成本分配制度在分配生產成本時依賴于作業成本動因,存在三種基本的成本動因:數量、時間、成本,以及基于費用的驅動因素。管理會計審核所有的制造活動,并選擇最適合生產過程的活動成本動因。每個成本動因的計量和審核流程確保公司以最佳方式合理分配生產成本

作業成本動因可用于將工廠的間接成本分配給正在生產的商品。管理會計使用將間接成本分配給生產商品或服務的活動成本動因。間接成本包括間接材料、設備折舊、非生產工資和類似成本。在大多數情況下,成本會計系統將這些項目的總成本放入一個大的池中。在生產過程結束時,管理會計使用成本動因來分配單位基礎上的管理費用。這個過程通常是相當技術性的,需要一些細節來完成。量本位成本驅動因素使用基于已完成工作單位的基礎。基于數量的活動成本動因會隨著公司增加生產產量而增加成本。基于數量的成本動因的一個例子是使用直接材料生產單一類型的產品對于生產過程中使用的每單位直接材料,作業成本動因至少需要一個單位的間接成本分配。其他基于數量的驅動因素以類似的方式工作。基于時間的成本動因使用完成作業所需的時間長度來分配生產間接成本。這種類型的成本動因可以使用不同類型的工時來分配間接成本。首先,設置生產運行或重新配置機器所需的時間可能是一種基于時間的成本驅動因素。其次,用于生產一臺設備的直接人工時數也可能是一種常見的驅動因素。其中一種在某一活動中花費的小時數,作為間接費用的成本分配依據。基于費用的分配方法比前兩種方法要少一些。在這里,整個間接費用活動的成本與之相反成本對象。例如,設備折舊用于生產活動中的最終產品。在某些情況下,最終產品可能不是成品,而只是轉移到下一個活動的中間產品。無論哪種方式,基于費用的活動成本動因都會一次性應用所有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