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出版了第五版《精神障礙診斷和統計手冊》(DSM)。第一版《精神疾病診斷手冊》出版于1952年。自那時起,它已經進行了多次修訂,以反映各種變化。例如,同性戀等疾病曾經被列入《精神疾病診斷手冊》,但現在并不是因為它們不再被認作精神疾病。較新的版本引入了精神病學的新概念,簡化了診斷流程,并提供了關于精神障礙的更詳細的信息。
DSM V旨在幫助心理健康專業人士澄清他們的患者可能存在的狀況。DSM V的修訂始于1999年。美國精神病學協會(APA)與美國國家精神病研究院合作衛生部(NIHM)、世界衛生組織(WHO)和世界精神病學協會(WPA)將成立一系列委員會,就DSM第五版的建議增補和修改進行工作。2010年初,DSM V的一些草案被公開征求意見,引發了大量的討論和辯論在DSM V中,與本著名手冊的其他版本一樣,精神狀態被分為五個"軸",它們是大類例如,第三軸包括"急性醫療疾病和身體疾病",例如頭部外傷。在每個軸上,都有詳細的故障。為了診斷,患者必須表現出可位于軸的特定子集內的癥狀。DSM V的目標是幫助心理健康專業人員對其患者可能存在的疾病進行分類。本版本認識到,有時患者可能會經歷一些先前診斷的重疊癥狀困難。有了診斷,醫生就可以開始與患者探討治療方案。此外,診斷對于獲得諸如殘疾福利或健康保險等福利非常重要,因為許多機構和公司拒絕提供福利,除非患者的診斷符合公認的DSM代碼。患者應注意,雖然可以將DSM視為外行,對病人的評估需要有心理健康方面的經驗。在確定適當的診斷之前,患者可能會在許多場合與心理學家或精神病醫生會面,而僅僅是出現與DSM中的癥狀相匹配的癥狀并不一定意味著某人有特定的精神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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