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訴訟中尋求損害賠償時,會成為目標的是財大氣粗的個人或公司。在訴訟中尋求損害賠償時,往往是財大氣粗的個人或公司,我們會選擇最富有的人或實體,因為達成和解協議的可能性很大,這樣可以避免壞消息。如果對富人或企業來說,這筆錢不多,他們就更有可能屈服于和解協議,以避免上法庭的麻煩和宣傳。訴訟的目的通常是為了盡可能多的錢,所以即使一家公司在這件事上有更大的內疚感,那家財大氣粗的公司仍然會成為目標。有時,金錢數字與其說是貪婪,不如說是為了發表聲明。有原因的人可以通過贏得巨額和解而獲得大量的公眾關注。如前所述,"財大氣粗"是對財富的俚語,但也可以用在很多方面。例如,短語deep pockets也可以用來形容一個"標記"或一個在計劃中可能被利用的富有的人。在其他情況下,這個短語也可以用來形容富有的投資者。如果有人在尋找投資者,他(她)顯然會對找到一個財力雄厚的人感興趣,這個短語開始是用來形容比其他人更能吸收風險的人一想到要從某人的口袋里掏錢,或者讓他為一個冒險的冒險買單,這個詞就變得流行起來了,由于種種原因,"有錢人"這個詞不再像以前那樣頻繁使用了。有些人覺得"有錢人"是一個俗氣的說法,而另一些人則認為它的使用已經減少,因為今天有更多的財富和更富有的人和實體。如今,巨大的財富并不少見,追求最富有的個人或公司為了達到最大的結算是一個經常使用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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