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身體殘疾的人都有能力有一份有價值的職業。在美國,傷殘補助金是由社會保障局發放的,用以幫助那些患有身體疾病的人,使他們無法獲得和維持正常的工作。因為這些人無法通過工作掙錢,殘疾津貼幫助他們應付生活的經濟需要。因此,必須確保這些人沒有工作能力,大量有酬活動是核實過程中的一個重要標準。
許多本來有資格領取殘疾津貼的人可以通過在其他領域從事實質性的有酬活動來賺取工資。有兩種主要的資格可以使一個人獲得殘疾津貼。首先,必須證明他們有某種殘疾,使他們在身體或精神上無法工作;其次,他們必須沒有從事任何實質性的有酬工作活動。SSA從兩個方面定義了一個實質性的有收益的活動當事人所從事的任何工作都必須包括生產性和重要的工作。此外,一年內從該人的工作中獲得的收入必須超過一定的貨幣限額。如果這兩種素質都存在,社會保障局可以確定當事人有能力以有報酬的工作養活自己。如果是這樣的話,任何潛在的傷殘補助金都會被社會保障局拒絕。重要的是要認識到,用于確定一項實質性有酬活動的貨幣限額往往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變化。適用于該限額的資金也可以包括自雇人士賺取的錢。本標準的主要目的是防止那些有能力通過囤積傷殘救濟金來工作的人,這些錢本應合理地分配給那些沒有工作能力的人。這種欺詐行為給納稅人帶來了負擔,如果真正需要的人得不到福利,這種欺詐行為將特別有害。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