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西安市常住戶口的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未滿 16 周歲的公民,如自愿申請領取,可以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
申領材料齊全、規范、有效
申領人本人的居民戶口簿。
經民警對申領人的信息審核無誤后,受理并打印申領人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
申領人核對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中錄入信息與個人信息一致后繳納工本費,并簽字確認填寫聯系電話。
民警對申領人進行人像采集和指紋信息錄入。
民警將申領人的受理信息審核上傳至省廳居民身份證制作單位。
在規定的領證時間內,申領人持居民身份證領取憑證到派出所領取居民身份證,并進行指紋核驗。經本人確認無誤后在發放居民身份證登記表上簽字,領取居民身份證。
在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辦理。
周一到周五,早上9:00-12:00,下午14:00-17:00 (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理費用:首次辦理免費。
辦理時限:辦理郵寄業務的, 20 日內送達申領人;在受理點領取的,時限為 30 日。
以上方法僅適用于西安身份證首次辦理,其他城市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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