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權益法是一種會計風格,適用于在另一家公司擁有大量股權的公司。當相關公司通過投資其股權持有另一家公司20%至50%的股份時,應使用該方法。因此,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要求這類公司必須對其投資的公司...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權益法是一種會計風格,適用于在另一家公司擁有大量股權的公司。當相關公司通過投資其股權持有另一家公司20%至50%的股份時,應使用該方法。因此,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FRS)要求這類公司必須對其投資的公司的財富變化作出解釋。如果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權益法,報告公司必須要求另一家公司的凈收入的一個百分比,等于所擁有的權益部分

受《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管轄的公司必須提供準確的財務報表,作為其業務義務的一部分,潛在的投資者和股東可以從財務透明度中獲益。作為一個大公司,做生意的一部分是投資于其他業務,在這種情況下,必須遵循一定的規則:當一家公司的投資額足夠大,使其在另一項業務中獲得一定的決策權時,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權益法就開始發揮作用了當一家公司擁有另一家公司20%至50%的股權時,有必要使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權益法,這通常意味著投資公司擁有足夠的股權,對第二家公司的未來有一定的控制權投資額低于百分之二十的,投資公司可以采用成本法,簡單地列報投資額和取得的股利,超過百分之五十的投資使投資公司成為母公司,另一方成為其子公司,需要合并財務報表要執行IFRS權益法,公司必須報告其擁有權益的公司的凈收入的一部分。該部分取決于擁有的百分比。例如,假設a公司擁有B公司25%的普通股一年內,B公司的收入為1000000美元(USD),因此,a公司必須在其自身的損益表中報告該金額的25%,即250000美元,公司可能有義務遵循另一套被稱為一般公認會計原則(GAAP)的標準。IFRS和GAAP規則之間存在某些差異。關于IFRS權益法,與那些遵循公認會計準則的公司相比,它更嚴格地適用于擁有另一家公司20%至50%股權的公司,后者允許這些公司使用成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