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采購是指各國政府采購或租賃貨物和服務的過程。各國的具體程序可能不同,但采購政策的目標非常相似。這些目標是通過向潛在投標人提供公平的準入機會來增加競爭,最大限度地利用公共資金,促進資源的負責任使用。 聯邦...
聯邦采購是指各國政府采購或租賃貨物和服務的過程。各國的具體程序可能不同,但采購政策的目標非常相似。這些目標是通過向潛在投標人提供公平的準入機會來增加競爭,最大限度地利用公共資金,促進資源的負責任使用。

聯邦采購是各國政府購買或租賃商品和服務的過程在美國,聯邦采購政策由立法行動和聯邦采購政策辦公室(管理和預算辦公室的一個分支機構)的建議決定,這些政策發布于1974年,由美國國防部(DoD)、美國總務管理局(GSA)和美國國家航空航天局(NASA)聯合發布的《聯邦采購條例》(FAR)中。FAR不僅適用于政府直接采購,此外,還包括聯邦補助金接受者進行的采購。對聯邦承包商和撥款接受人進行的被稱為承包商采購系統審查的定期審計,以確保聯邦法規的合規性聯邦采購一般要求對超過一定金額門檻的合同進行競爭性招標在這種情況下,招標書(RFP)將發布,并附有具體的指南,投標書將提交審查。合同通常授予以最低價格滿足所有要求的規范的投標人。如果只有一個供應源,或者只有一個供應商,則可以免除此政策在加拿大,主要負責聯邦采購的政府機構是加拿大公共工程政府服務部(PWGSC)。2005年通過的一項法律規定了一份預先批準的清單用于長期訂單的供應商,包括采購幾種最常用的資產,包括汽車、燃料、辦公用品和專業服務。如果采購超過了為不同類別設定的貨幣價值,普華永道將在招標過程中公開采購,并對其進行廣告宣傳政府電子招標服務。只有在存在危及生命的情況下,國家安全可能受到損害,產品或低于貨幣限額的物品只有一個來源,才能繞過這一步驟大多數歐洲國家都有類似的聯邦采購要求和流程。然而,歐洲共同體(EC)成員國也必須執行符合歐盟采購政策的采購法規。這些政策包括成員國在采購過程中的不歧視,以及要求供應商滿足某些環境可持續性標準。涉及國防或國家安全的合同不受歐盟法規約束在澳大利亞,財政部長發布聯邦采購指南(CPG~s),其中概述了澳大利亞聯邦采購要求。與加拿大一樣,澳大利亞制定了批準供應商名單,稱為共同用途安排(CUA),采購從文具用品到臨時工的各種各樣的貨物。在大多數地區,如果采購的產品存在CUA,政府機構必須使用CUA。需要公開招標程序的大型合同會在名為AusTender的電子系統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