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約定價是雙方之間在實際開始工作關系之前的某個時間協商達成的一種定價安排。在美國,提前定價通常與所謂的預約定價協議(APA)相關,這是一種內部之間的財務安排稅務局和納稅人。只要雙方均未違反協議規定,與定價相關的條...
預約定價是雙方之間在實際開始工作關系之前的某個時間協商達成的一種定價安排。在美國,提前定價通常與所謂的預約定價協議(APA)相關,這是一種內部之間的財務安排稅務局和納稅人。只要雙方均未違反協議規定,與定價相關的條款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作為一般業務的一部分合同中,預約定價通常是指在合同期初擴展到客戶的定制化定價,作為一般商務合同的一部分,預約定價通常是指定制或折扣在合同期開始時擴展到客戶的定價。通常在理解客戶將在合同期內與供應商產生指定的最小業務量的情況下延長定價。如果合同期結束,客戶未能產生該業務量最低業務量,供應商可在合同中行使條款,以評估實際抵消在協議期限內收到的貨物和服務折扣的罰款。雖然此類預付定價協議通常包括此類條款,條款的執行由賣方決定,如果客戶愿意簽訂新合同或將舊合同延長到另一個期限,賣方可以選擇免除罰款預先定價的概念在構建和匯出稅款時也很常見,稅務機關和納稅人將就所謂的轉讓定價方法達成協議。這只是在特定時間段內安排和格式化一系列向稅務機關支付的款項,作為管理預計稅負的手段。當納稅人和稅務機關,本協議的條款被視為具有法律約束力。通常,只要納稅人提交申報表并以合規的方式管理所涵蓋的交易,協議條款的規定通常會阻止稅務機關為協議條款所涵蓋的任何交易尋求任何類型的價格調整根據協議的條款。實際上有兩種不同類型的協議涉及預付定價。雙邊APA涉及納稅人與多個稅務機構合作,這對在幾個不同國家經營的企業尤其有幫助。這是因為協議的條款有助于防止對所產生收入的雙重征稅。單方面的預先定價協議通常是在納稅人和單一稅務機關之間達成的,而且,該協議的條款對本公司在《行政程序法》所屬機構管轄范圍以外的任何業務活動不具有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