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價差是指支付給承銷公司的價格與向潛在投資者首次公開發行(IPO)的價格之間的差額。首次公開募股是指公司股票首次向公眾出售。在上市之前,公司與投資銀行簽訂協議,它承銷股票的銷售。當投資銀行以高于其向公司支付的價...
總價差是指支付給承銷公司的價格與向潛在投資者首次公開發行(IPO)的價格之間的差額。首次公開募股是指公司股票首次向公眾出售。在上市之前,公司與投資銀行簽訂協議,它承銷股票的銷售。當投資銀行以高于其向公司支付的價格出售股票時,總利差為承銷商提供了每股即時利潤。例如,XYZ公司首次公開發行時,每股收益為17美元,但是承銷投資銀行以每股20美元的價格出售股票,產生的總利差和每股收益為3美元,它承擔著以能為投資銀行公司帶來收入的價格出售股票的風險。公司發行股票是為了籌集資金,也可能是為了獲得更好的貸款利率而上市,促進并購,創造流動性。此外,上市公司的私人股東在大多數情況下都能獲得大量資金。從私人公司向上市公司過渡的第一步是承銷。在美國IPO的主要承銷商包括摩根士丹利,美林(merrilllynch)和高盛(goldmansachs)分別推動發行或在財團中運作

當投資銀行以高于其購買股票的價格出售股票時,總價差提供即時利潤。投資銀行通過兩種方式進行承銷交易。有時,銀行通過購買全部發行股票,然后轉售股票,向公司保證一定數額的資金在這種情況下,總利差可能會更高,以抵消發行的風險。或者,承銷商可以同意作為股票銷售的中間人,而不保證一定數額的資金。然后,投資銀行向美國證券交易所備案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供有關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的登記表。由于相對缺乏公開的歷史財務信息,對IPO公司的分析比較困難可供選擇。然而,大型券商只支持和承銷最成功的IPO。為了獲得有利的銷售和從總利差中獲得可觀的利潤,承銷商要求IPO內部人士在一段特定的時間內(稱為鎖定期)禁止出售其股票,該期限從幾個月到兩年不等。規則144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的規定中規定了至少三個月的禁售期,否則,轉售或拋售股票的投資者將大量涌入市場,從而壓低需求,壓低股票價格,侵蝕總價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