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黃皮書》原則都源自普通法法律。這些基本原則有時也被稱為黑字法或陳詞濫調。法律專業的學生在他們的學術生涯中很早就學會了霍恩博克定律。這些原則的知識對于分析是必要的法律案件,"hornbook"一詞最初只用于指作為學習工具的文本。這個短語用于不同類型的學習輔助工具在他們把現在的形式當作教科書之前,在不同的領域中使用了這個名字,因為它指的是一頁覆蓋著薄而透明的角的頁。這頁紙被固定在一個邊上有把手的框架里,這樣讀者就可以不必碰喇叭就可以拿著它閱讀了在法律中,黃皮書是一本教科書,提供基本法律原則的入門讀物,或稱為"黃皮書法律"。這些書以一種易讀的敘述方式解釋這些基本法律原則。它們將一個特定的法律領域濃縮成一個卷,提供法律如何演變的歷史和解釋它是如何在今天的應用法庭。與論著相比,《黃皮書》的詳細程度有所降低,而且引用的其他資料也較少,因此閱讀起來更為流暢。不過,它們確實提供了相關案例的引證,以便法律專業的學生能夠了解《霍恩書》的法律是如何制定的應用于現實生活中。它們也善于解釋法律的細節,因為它們提供的細節比論著少,但卻提供了很高的細節。雖然《霍恩書》是學習法律的一個很好的方法,法律專業的學生通常將它們與所需的判例法閱讀資料結合使用,因為黃皮書可以幫助他們理解建立案件所依據的基本法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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