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員工認為上述內容可能會導致離職,則員工可在面談期間請求工會代表。調查性面談定義如下:Weingarten權利指的是,主管詢問員工,以發現可用于紀律目的的信息,或允許員工解釋其行為。參與調查審查的員工有權要求工會代表,如果他有理由相信他所說的話可能會導致紀律處分或解雇。主管沒有義務詢問雇員是否需要工會代表出席;雇員有責任提出要求
";Weingarten Rights";是一個術語,用于描述員工在某些面試中要求工會代表的保證。當員工提出請求時,主管有三種選擇:準許工會代表,拒絕同意并立即結束面試,或者讓員工選擇在沒有工會代表的情況下進行面試,或者立即結束面試。如果主管拒絕了員工的代表請求后繼續進行面試,那么他是在進行《雇傭法》規定的不公平勞動行為,員工可以拒絕回答任何問題。雖然員工拒絕了該請求,但該員工不會受到處分,他必須呆在現場直到主管結束談話,因為離職構成違抗紀律的懲罰。溫加頓的權利同樣適用于工會代表。除了與員工私下協商外,工會代表在進行調查性訪談之前必須將調查性訪談的主題告知工會代表。在訪談過程中,工會代表可以要求對主管提出的問題進行澄清,并就如何回答向員工提供建議。但是,工會代表,無權告知員工拒絕回答或提供虛假答案自Weingarten權利成立以來,NLRB多次擴展和撤銷其保護。雖然該權利從未被移除,但董事會多次改變其對非工會工作場所適用的立場。NLRB將Weingarten權利一次性擴展到非工會員工法院的案件,只是為了它在以后的一個案件中推翻它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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