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開是指公共實體提供信息的行為。在許多情況下,當信息被共享時,這不僅僅是一個善意的問題,而是一個法律問題。例如,在美國,《信息自由法》(FOIA)為個人提供了廣泛的獲取信息的權利關于政府機關、政府事務和政府雇員的信...
政府公開是指公共實體提供信息的行為。在許多情況下,當信息被共享時,這不僅僅是一個善意的問題,而是一個法律問題。例如,在美國,《信息自由法》(FOIA)為個人提供了廣泛的獲取信息的權利關于政府機關、政府事務和政府雇員的信息。遵守這些規定并不總是有利于現任政府、政黨,《信息自由法》旨在向所有人提供聯邦政府機構的信息在民主社會中,政府及其代理人應該是人民的仆人。人們普遍認為,當有透明度時,這些實體最有可能為他們所服務的公民的最大利益行事。因此,在許多發達國家,政府實體受到嚴格的政策的約束,這些政策賦予公眾對大多數與公共實體有關的信息的權利,但是這些權利并不延伸到機密信息政府腐敗的例子“/>在美國,所有聯邦政府機構都受《信息自由法》的約束。這意味著,除了一小部分機密信息外,每個機構的事務都是公開信息,機構有義務向公眾提供他們所要求的問題的回答或信息。這些信息可以是關于支出、員工活動的信息,《信息自由法》還規定,這些政府機構必須在未經請求的情況下公開某些信息。盡管各州政府的政策可能與聯邦政府的政策有所不同,但大多數州政府都有類似的政策透明度法規。這種政府公開被認為對人民非常有益。它可以幫助保持政府部門的廉潔和效率,并幫助公民確定哪些領域的政府是有效的還是無效的然而,它并不總是為了一個政府或政黨的利益而工作,向公眾披露的信息可以影響選舉結果,促使公民向官員施壓,迫使他們就某一事項采取行動,或者制造內亂。這很可能是發展與良好的政府信息披露往往相關的部分原因。在存在大量腐敗、任人唯親和其他不公正現象的欠發達國家,人們普遍缺乏與公眾分享信息的意愿,即使是政府公開法律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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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20-08-29 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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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歷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