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健的持久授權書是一份專門賦予代理人為委托人作出醫療保健決定的權力的委托書。醫療保健委托書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委托書,其書寫方式如下:它們只在特定的情況下生效,因此當委托人能夠獨立溝通和作出決定時,代理人就無法控制委托人的醫療保健。通常,醫療保健代理會詳細說明文件生效的具體情況,例如進入昏迷或持續性植物人狀態。
在寫醫療保健委托書時,向指定代理人解釋他或她將得到的東西是很重要的。這一法律文件與生前遺囑不同。活遺囑是一份明確詳述病人意愿的文件在某些醫療情況下。例如,患者可能表示他或她不想在嚴重癲癇發作或心臟病發作時進行復蘇。醫療保健代理人指定某人進行醫療選擇,雖然代理人的決定理想地反映了患者的意愿,但這可能并不總是案例在寫醫療保健委托書時,重要的是要與被指定為代理人的人談談,確保他或她愿意承擔這一職責,并解釋預期會發生什么。與代理人討論臨終愿望也是一個好主意,從避免喂食管子的愿望到每個人的愿望可能采取的救命措施。有些人把醫療保健代理人和生前遺囑結合起來,要求代理人執行生前遺囑的條款。通常,醫療代理人授權家庭成員作為代理人,盡管情況并非總是如此。只要不直接參與案件,醫生就可以擔任代理人,18歲以下的人不允許被列為醫療代理人。在選擇代理人時,人們可能會考慮地理位置和可信度等問題,討論代理人自己對臨終關懷的看法是一個好主意,因為代理人可能對如何處理疼痛管理和救生措施等問題有矛盾的想法。
通常,醫療保健代理會詳細說明文件生效的情況,例如輸入陷入昏迷或持續的植物人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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