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的金融法規,豁免證券是指根據1933年《證券法》無需登記和報告的證券。有幾種不同的標準可以使證券免于登記和報告規則的豁免。不清楚特定證券是否豁免的人可以咨詢財務顧問或經紀人,應該能夠提供信息和建議。...
根據美國的金融法規,豁免證券是指根據1933年《證券法》無需登記和報告的證券。有幾種不同的標準可以使證券免于登記和報告規則的豁免。不清楚特定證券是否豁免的人可以咨詢財務顧問或經紀人,應該能夠提供信息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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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帶著公文包證券交易委員會(SEC)監管美國的證券。根據1933年《證券法》,SEC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保護投資者。《證券法》旨在防止欺詐,確保所傳播的有關證券的信息是真實的,并向投資者提供他們購買的證券的信息。這是登記和報告要求的地方,出售的證券需要登記母公司的信息、證券的說明,以及發行它們的公司的財務狀況。豁免證券不需要滿足這一注冊要求。豁免證券的一個典型例子是國庫券。同樣,市政債券和商業票據也是豁免證券。小型證券發行和州內發行也不需要遵守證券法。另一個豁免證券的例子是只提供給合格投資者的證券,被授權參與高風險投資的投資者。假設這些投資者能夠保護自己。這些豁免證券可能受旨在保護消費者的其他法規的約束。非由交易商、發行人或承銷商提供的證券也可以豁免這一警告的出臺是為了讓個人交易員不受報告規則的約束。否則,每當有人想出售證券時,他們都需要進行登記和報告。這將是一件麻煩事,除了為證交會工作人員和交易員。證交會認真履行監管職責。保護投資者對金融健康至關重要,投資者和公眾都依賴證交會履行其法律職責。對豁免證券的虛假陳述或不遵守報告規則可能會受到法律處罰,包括禁止人們將來參與金融業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