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認可的夫妻會訂立最后遺囑和遺囑,指定彼此為受益人。共同所有權的一個更常見的例子就是共同租賃。根據這種安排,共同承租人分享與財產有關的權利和責任的好處,通常與每個人在不動產中的權益成比例。這種共有形式的一個主要優點是,如果其中一個業主去世,他或她的利益將自動轉移給尚存的所有人,不需要經過一個漫長的遺囑認證程序來轉讓財產的權益。即使沒有準備好最后的遺囑和遺囑,將財產留給剩余的所有人,許多國家的共同租賃法仍然允許這種所有權的自動轉移。從這個角度看,共有權在很大程度上簡化了財產的結算過程。
在共有制下,在死亡的情況下不會自動將所有權轉移給尚存的所有人。另一個共同所有權的例子是共有租賃這一安排允許兩個或多個當事方持有該物業的部分所有權,并且每一方都負責維護所涉及的不動產,并確保及時結清稅款。根據這種安排,在死亡的情況下,不會自動將所有權轉移給尚存的所有人。相反,已故業主的財產權益將轉讓給遺囑中指定的受益人,該受益人可以選擇共同安排參與租賃,或相對容易地將其權益出售給其他業主。
物業合資企業通常包括雙方之間的合同。共同所有權有時也以共同財產的形式存在。雖然共同租賃或共同租賃可能涉及已婚夫婦,其他親屬、朋友,甚至是商業伙伴,這種特殊類型的安排通常涉及兩個業主,他們是合法結婚的,或者是當地政府承認的其他類型的法律認可的關系,例如民事聯盟,夫妻共同擁有的不動產,在另一方死亡的情況下,自動轉移給尚存的配偶或伴侶,這種安排類似于共同租賃,因為沒有必要等待遺囑的認證來確定誰擁有這不動產,所以法律上承認的夫妻也會創建最后的遺囑和遺囑,指定對方為自己的受益人,并規定在雙方死亡的情況下,他們的共同財產將按照遺囑本身的指示分配給他們的子女或其他指定的繼承人
夫妻共同購買不動產時,通常使用具有生存權的聯合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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