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議通知是一種法定的程序性手段,用以通知對方當事人將要求對本案有關的問題作出正式裁定。該通知不僅必須送交有關法院,而且必須送達對方當事人。一般來說,它是關于程序問題的,例如證據的可采性,但也可以通過駁回或即決判...
                    
                    
                        動議通知是一種法定的程序性手段,用以通知對方當事人將要求對本案有關的問題作出正式裁定。該通知不僅必須送交有關法院,而且必須送達對方當事人。一般來說,它是關于程序問題的,例如證據的可采性,但也可以通過駁回或即決判決來尋求案件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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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放在臀部的婦女為了恰當地提交動議通知,通常必須填寫通知,向記錄法院提交一份副本,并將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如果案件的一方當事人要求就某一問題提出裁定動議,該通知的目的是在要求解決該問題之前讓另一方知道,這使該方有機會就這一事項準備反對意見,當它在法庭上被提起時,沒有什么意外,這個問題可能會以一種權宜之計得到解決。這是一種程序結構,它源于對抗過程中的公平觀念。通知一般有四個主要部分,如果有必要,可能附有支持性宣誓書。第一部分是關于將要辯論的內容,何時將要辯論的簡單陳述,以及辯論的地點。第二部分是一項聲明,聲明該動議所依據的事實是基于善意和基于個人知識提出的。第三部分概述了為支持該動議而將要提出的論點,以及支持將要提出的論點的權威觀點第四節也是最后一節是結論陳述,重申了要提出的要求通常情況下,動議通知將決定有爭議的較小的實質性問題,如證據的可采性或證人作證的能力。也可用來動議案件的處理。例如,要求撤銷案件或要求作出簡易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