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議動議是一種程序性手段,可以在遵循議會程序的會議上提出,在不經進一步辯論的情況下"擱置"或撤銷討論中的議題。從本質上講,該動議使正在討論的議題落空,因為它不能再提出來,這項動議本身也不值得討論。有些人認為,使用這...
                    
                    
                        動議動議是一種程序性手段,可以在遵循議會程序的會議上提出,在不經進一步辯論的情況下"擱置"或撤銷討論中的議題。從本質上講,該動議使正在討論的議題落空,因為它不能再提出來,這項動議本身也不值得討論。有些人認為,使用這項動議是一種用來轉移對重要問題的討論的廉價伎倆,而且往往對少數人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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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一本書的婦女許多組織定期開會,都受到羅伯特的秩序規則的約束,一套旨在改善議會決策過程的規則。羅伯特的規則旨在保護少數民族免遭罷免,同時為各種情況制定明確的規則,以確保立法機關和市議會等團體能夠順利、高效地工作,建立一個便于所有人使用和理解的標準體系。雖然羅伯特的規則允許動議,但必須謹慎使用。一個典型的例子是,一個像美國參議院這樣的團體可能正在討論一項立法,而參議院的一名成員會站起來提出動議如果附議,該動議將付諸表決,如果多數通過,該事項將被撤銷。該動議也將記錄在議事記錄中。提出該動議有一些正當理由。例如,如果出現另一個緊迫事項,立法機關可以集體決定將先前的討論擱置一邊,以解決更直接的問題。在新情況可能對目前正在討論的議題產生影響的情況下尤其如此。它也可能被用來試圖在合理的時間內結束一次會議時間如果一項動議被用來鎮壓少數民族,它通常被認為是"不正常的"。作為一般規則,最好是無限期地推遲某件事,而不是提出它。與此項動議相比,無限期推遲的動議也會使問題擱置一邊,但只是暫時的,如果人們以后想重振討論,他們可以輕而易舉地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