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是一種歷史悠久的刑罰,通過剝奪生命的方式來懲戒那些犯有嚴重罪行的人。隨著文明的進步,仍然保留死刑的國家都在逐步采用更為人道的行刑方式以盡量減輕犯人遭受的痛苦,其中注射死刑通常被認為是最為人道的。然而,近期在美國發生的一系列風波表明,注射死刑背后的問題恐怕比我們想象的要嚴重和復雜得多。

今年4月29日,美國俄克拉荷馬州一座監獄的工作人員正準備對一位名叫Clayton D. Lockett的犯人執行注射死刑。現年38歲的Lockett,在1999年因殺害一位19歲的少女被判死刑。晚上6點30分,工作人員將麻醉劑注入Lockett的靜脈,隨后宣布他已經進入昏迷狀態。按照計劃程序,工作人員將繼續給他注射另外兩種藥物,停止他的呼吸和心臟跳動,從而結束他的生命。然而6分鐘之后,意外發生了:Lockett帶著痛苦的表情扭動身體,并抬起頭和肩膀試圖掙脫捆綁他身體的繩索。6點50分,監獄工作人員不得不停止執行死刑,不久,Lockett因心臟病而死亡。
發生在俄克拉荷馬的這起事故并非個例。近些年來,美國執行注射死刑過程中出現異常狀況的事例屢見報端。這些異常狀況大多數是由于技術原因,導致行刑時間大大延長,像Lockett這樣在死刑執行過程中遭受意外痛苦的也并非個例。有學者統計了美國1900-2010年所有死刑執行中出現異常狀況的比例,結果發現最高的是注射死刑,達到7.1%,遠遠高于所有死刑手段平均3.1%的事故率。頗具諷刺意味的是,用槍決執行死刑的方式的事故發生率竟然是0,“一槍斃命”雖然聽上去殘忍,倒也讓人死得干脆利落。人們不禁要問:為什么本應是最人道的注射死刑,很多時候卻讓死刑犯遭受了更大的痛苦?
美國的注射死刑始于1977年,由俄克拉荷馬州最先提出,其他許多州紛紛效仿。目前保留死刑的三十多個州均將注射死刑作為首選行刑方式。最初的注射死刑方案通過連續注射三種藥物來實行:死刑犯首先被注射硫噴妥鈉,這是一種高效的麻醉劑,犯人接受注射后就失去知覺;接下來犯人被注射肌肉松弛劑溴化雙哌雄雙酯(巴夫龍),這種藥物通過抑制肌肉收縮來導致犯人呼吸終止;最后,氯化鉀被注射進死刑犯的體內,導致犯人心跳停止并最終死亡。

理論上,這三種藥物的結合能夠在幾分鐘內使得死刑犯毫無痛苦地結束生命,然而實際操作中往往并非如此。注射死刑的第一步最為關鍵,如果犯人沒有被完全麻醉,在接下來注射溴化雙哌雄雙酯和氯化鉀的過程中將會遭受極大的痛苦。在醫療過程中,為了保證良好的麻醉效果,醫護人員通常會根據每位病人的年齡、體重以及健康狀況等因素來決定麻醉劑的具體用量。與此形成鮮明對照的是,美國大部分保留死刑的州對注射死刑過程中麻醉劑用量的規定卻是相當的簡單和粗糙,往往只給出一個統一的用量。例如華盛頓州和肯塔基州分別要求使用2克和3克硫噴妥鈉。雖然理論上這個用量能夠保證被注射者進入深度麻醉,但是一些研究表明,相當一部分死刑犯在接受這個劑量的硫噴妥鈉注射后并未有效進入麻醉狀態。
美國各州之所以缺乏對麻醉劑用量的具體指導,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缺乏專業醫護人員的參與。美國醫學會、美國麻醉學委員會、美國護士協會等組織團體均表示,醫護人員參與死刑執行,甚至僅僅在行刑過程中作為顧問,都是違反醫學倫理的行為。美國麻醉學委員會甚至做出規定,任何參與注射死刑執行的會員將被吊銷麻醉師資格。[1]因此,執行注射死刑的人員往往缺乏必要的醫學訓練,注射死刑過程中出現意外也就在所難免。然而,即便許多州規定死刑執行人員必須具有一定的醫學技能,甚至有的醫生冒著違反醫學倫理的風險參與注射死刑的執行,情況也并不樂觀。例如2009年9月,俄亥俄州在對Romell Broom執行死刑時,工作人員花了兩個小時竟然在Broom的身上找不到一條可用的靜脈,死刑執行最終不得不中止。[2]前面提及的俄克拉荷馬州死刑犯Lockett的注射過程中也發生了找不到靜脈的問題,據報道,當時醫生雖然在場,仍然花了將近一個小時才在Lockett身上找到可用的靜脈。
缺乏專業的醫護人員僅僅是困擾美國注射死刑的一個方面,另一個更加令人頭疼的問題是用于注射死刑的藥物的嚴重短缺。硫噴妥鈉曾長期用作注射死刑中的麻醉劑,然而從2011年起,硫噴妥鈉在美國的主要供應商Hospira完全停止了這種藥物的生產。為了確保注射死刑的執行不受影響,一些州嘗試從國外進口硫噴妥鈉。然而在去年,根據美國聯邦上訴法院的裁定,美國聯邦食品藥品管理局在尚未確認外國生產的硫噴妥鈉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情況下就允許進口,違反了聯邦法律,因此要求已經進口了硫噴妥鈉的幾個州將藥物退還聯邦食品藥品管理局。[3]這樣一來,硫噴妥鈉的來源徹底斷絕。
在這種情況下,各州政府開始尋找其他的解決方案。許多州已經或者計劃使用其他麻醉劑或者鎮靜類藥物來替代硫噴妥鈉,例如戊巴比妥、咪達唑侖和丙泊酚。由于大劑量的麻醉藥或者鎮靜藥也可以直接致人死亡,許多州干脆取消了之前三種藥物連續注射的方案,改為只給犯人注射一針麻醉或者鎮靜類藥物。俄亥俄州則將三針注射改為兩針,先注射咪達唑侖進行麻醉,之后注射二氫嗎啡酮。一些州還使用維庫溴銨代替溴化雙哌雄雙酯作為肌肉松弛劑。

但是,隨著替代藥物而來是一系列新的問題。首先,這些新的藥物是否能夠起到良好的麻醉效果仍然是個未知數,特別是許多人認為咪達唑侖并不是一種好的麻醉劑。一些注射死刑執行出現意外,很可能正是這些新的麻醉藥物造成的。例如在今年的1月,俄亥俄州首次使用咪達唑侖加二氫嗎啡酮對一位名叫Dennis McGuire的犯人執行注射死刑時,該犯人表現得十分痛苦,顯然鎮靜劑并沒有很好地發揮作用。事故發生后,俄亥俄州不得不暫停了全州的死刑執行,以調查藥物的劑量是否需要調整。[2]俄克拉荷馬州對Lockett執行死刑時使用的也是咪達唑侖。
另一個更大的問題在于,這些麻醉或鎮靜類藥物一旦用于注射死刑執行,很有可能會威脅到它們在正常的醫療活動中的使用,從而威脅到患者的健康甚至生命安全。目前美國市場上相當一部分麻醉或鎮靜類藥物要么由美國本土的制藥公司設在歐盟國家的工廠生產,要么直接進口自歐盟國家的制藥公司。目前歐盟的相關法律對于出口用于注射死刑的藥物有著相當嚴格的限制,因此,一種藥物一旦在美國被用于注射死刑,很可能就意味著廣大的患者很難再使用這種藥物。事實上,之前被廣泛用于注射死刑的麻醉藥硫噴妥鈉,之所以在美國停止供應,正是因為該藥物是由美國公司Hospira設在意大利的工廠生產;由于意大利的監管部門要求硫噴妥鈉不得用于注射死刑,Hospira公司無奈之下終止了該藥物的生產。硫噴妥鈉的供應中斷后,美國許多州轉而使用戊巴比妥作為麻醉劑。但是好景不長,在2011年,戊巴比妥的主要供貨商,丹麥制藥公司Lundbeck根據歐盟和丹麥本國的法律停止向美國出口這種藥物,迫使許多州轉而使用咪達唑侖。[4]
硫噴妥鈉、戊巴比妥和咪達唑侖用于注射死刑,對美國醫療行業的影響倒不算太嚴重。硫噴妥鈉和戊巴比妥的供應雖然受到限制,但前者可以用其他麻醉劑代替,而后者本來就很少用于手術麻醉。咪達唑侖則有美國本土供應商Hospira生產,供應不成問題。Hospira雖然沒有透露具體的生產地點,但是表示不大可能受到歐盟的影響。然而,在2013年秋,密蘇里州政府準備使用丙泊酚作為注射死刑中的麻醉劑時,立刻遭受到來自醫學界的嚴重抗議。丙泊酚目前在美國被廣泛用于手術中的麻醉,每年的使用超過5000萬次,而美國市場上90%的丙泊酚都是由來自德國的一家公司提供。醫生們擔心,一旦丙泊酚被用于注射死刑,大批的醫生和患者將面臨無藥可用的危險。在這種情況下,密蘇里州不得不推遲了原定的若干死刑執行。[4]
還有一些州則將目光投向所謂“配方藥廠”。這種藥廠一般只是將市場上的藥品買來再根據特殊需要對其配方進行改動。例如,一些病人可能對于藥品中某些組分過敏,而該藥品的生產商又不可能針對這樣少數的病人專門生產,于是配方藥廠可以將藥物買來,去除能夠導致過敏的成分后再賣給患者。通過這種藥廠,州政府有可能繞過令人頭疼的監管法規,得到用于注射死刑的藥物。然而許多批評者認為,配方藥廠由于并不需要向聯邦食品藥品管理局進行注冊,而僅僅由各州的相關部門進行監管,因而產品質量恐怕難以保證。例如在2012年,位于馬薩諸塞州的一家配方藥房生產的注射劑,就由于遭受真菌污染,導致美國多個州發生腦膜炎疫情,致使數十人死亡。
美國注射死刑執行過程中出現的種種問題,反映出從技術到倫理乃至政治的方方面面因素的復雜影響。在今后一段時間內,這些令人頭疼的問題恐怕仍將繼續存在。(編譯作者:嵌段共聚物)
參考文獻:
本文主要根據登載于2014年5月26日出版的《化學化工新聞》上的”Lethal Injections Under New Scrutiny”一文編譯,其余資料來源如下
[1] http://www.washingtonpost.com/wp-dyn/content/article/2010/05/01/AR2010050103190.html
[2] http://www.deathpenaltyinfo.org/some-examples-post-furman-botched-executions
[3] http://www.cadc.uscourts.gov/internet/opinions.nsf/2E33B7631B436F6385257BB1005178CC/$file/12-5176-1448004.pdf
[4] http://www.nature.com/news/death-row-incurs-drug-penalty-1.13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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