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常住戶口公民。
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應當按規定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未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可以按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年滿16周歲
(1)戶口簿:申請人憑《居民戶口簿》或加蓋單位公章的《集體戶口個人信息頁》復印件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開具《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人像信息采集單暨領證憑證》(以下簡稱《領證憑證》)。
(2)照片:申請人憑《居民戶口簿》、《領證憑證》到指定的人像信息采集點拍攝照片。
(3)領證憑證:申請人憑《居民戶口簿》、已蓋章的《領證憑證》回戶籍所在派出所辦理申領居民身份證確認手續。
未滿16周歲
(1)戶口簿:申請人憑《居民戶口簿》或加蓋單位公章的《集體戶口個人信息頁》復印件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開具《申領、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人像信息采集單暨領證憑證》(以下簡稱《領證憑證》)。
(2)申請人憑《居民戶口簿》、已蓋章的《領證憑證》回戶籍所在派出所辦理申領居民身份證確認手續。
(3)嬰幼兒還需出具出生證或獨生子女證,在讀學生還需出具學生證或學籍。
申請人持材料提出申請后,按規定遞交材料到辦理點。
公安派出所戶籍窗口受理,開具《領證憑證》。
申請人到指定人像信息采集點拍攝照片。
申請人到派出所辦理申領居民身份證確認手續。
最后一切無誤后將簽發居民身份證。
上海戶籍的居民可以任意選擇全市314家戶籍派出所、90個身份證拍照點進行辦理。
上海市區派出所工作時間為:每天8:30—20:00。
上海郊區派出所工作時間為:每天8:30—16:30。
需繳納每證20元工本費用。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即可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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