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止贖訴訟中,特殊擔保契約可能是一種優勢當業主出售不動產時,他簽署的契約就其所有權的質量和范圍提供擔保。不動產可以附有債務,例如抵押和留置權,這些債務在債務得到清償。如果財產被出售,這些債務跟隨財產,而不是所有者。債務有時沒有按照法律的要求正確記錄,因此買方要求賣方保證公開記錄包含所有現有的產權負擔
當業主出售不動產時,他簽署的契約就其所有權的質量和范圍提供擔保這兩種擔保契約是一般擔保契約和特別擔保契約。為出售財產提供一般擔保契約的賣方保證除了已披露的所有權瑕疵之外,不存在所有權瑕疵。特別擔保契約僅就所有權提供有限擔保契約,業主只保證他沒有抵押財產。他對他成為業主之前可能發生的任何事情不提出任何索賠。特別擔保契約通常不足以用于普通住宅房地產交易。產權公司往往不想在沒有一般擔保契約提供的額外保護的情況下發行保險。在某些情況下,使用特殊擔保契約是一種優勢,實際上有利于銷售,例如止贖銷售。收回財產的銀行或金融公司只從占有時起擔保所有權。在止贖訴訟中,特別擔保契約可能是一種優勢。如果銀行必須擔保所有權鏈,這將使完成止贖出售的時間變得復雜和延長。買方知道,在止贖行動之前,該房產擁有干凈的所有權,并且擁有有效的所有權保險單。他只需通過調查公共記錄,確保違約業主不會進一步妨礙該房產,因為他幾乎擁有同樣的保證,做一些法律工作,他會通過一般擔保契約。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