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運經紀人債券是一種由中間人使用的擔保債券,中間人在需要運輸貨物的個人或公司與實際運輸貨物的公司之間進行交易,其基礎是債券發行人保證貨運經紀人將履行其對運費和船運所有人的責任公司。發行人收取費用,通常在擔保...
貨運經紀人債券是一種由中間人使用的擔保債券,中間人在需要運輸貨物的個人或公司與實際運輸貨物的公司之間進行交易,其基礎是債券發行人保證貨運經紀人將履行其對運費和船運所有人的責任公司。發行人收取費用,通常在擔保金額的0.5-2%之間。貨運經紀人必須持有這樣的保證金才能在美國合法經營。

要成為貨運經紀人,必須獲得10000澳元美元擔保債券或信托基金。當有人被要求提供額外的保證以保證潛在債務將得到償付時,使用擔保債券。發行債券的機構保證在委托人,計劃付款的人,不會這樣做。如果發生這種情況,債券發行人,也就是擔保人,會追討本金。雖然這看起來是一種保險形式,但有一個重要的區別。有了擔保債券,擔保人享有追索債務的權利,如同他們是貸款人或債權人一樣;保險人有更有限的權利收回他們的錢。

運費經紀人債券的基礎是債券發行人保證貨運經紀人將履行其對貨主和船運公司的責任在貨運經紀人債券的情況下,委托人不是支付航運服務的客戶,而是貨運經紀人。他們將支付債券發行人的債券,當然,他們可以將債券的成本計入他們向貨運所有人、航運公司或兩者收取的費用中貨運經紀人債券之前的名稱是州際商業委員會債券,或者簡單的國際商會債券。今天它也被稱為BMC 84債券。它的另一個名字是財產經紀人債券。這是因為"財產經紀人"是聯邦汽車運輸安全管理局用來指代貨運經紀人的法律術語由于近年來的索賠水平很高,獲得貨運經紀人債券的標準變得更為嚴格。一些經紀人的信用記錄不足以獲得標準的貨運經紀人債券。一種選擇是購買高風險的擔保債券,這種債券的利率更高。另一種選擇是BMC-85,或經紀人信托基金。這是由貨運經紀人支付的資金進入一個中央基金,用于在經紀人未能履行其義務時進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