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征求 是指證券發行人向目前持有該證券股份的投資者發出的要約。征求意見通常是請求允許修改與該證券相關的條款。利益相關者通常會得到一個特定的日期來回應該請求。如果所需股數之利益相關者同意變更者,證券發行...
同意征求是指證券發行人向目前持有該證券股份的投資者發出的要約。征求意見通常是請求允許修改與該證券相關的條款。利益相關者通常會得到一個特定的日期來回應該請求。如果所需股數之利益相關者同意變更者,證券發行人得于征求通過之到期日后繼續辦理變更事項。如請求未經所需股數或百分比之利害關系人之同意,該措施即告失敗,亦無機會

攀爬繩索證券發行人可能希望發出征求同意書,尋求修改與債券或股票有關的條款。一種可能與經濟狀況有關,使之很難遵守最初的條款。如果是這樣的話,發行人可向利益相關者尋求幫助,以便在不給發行人造成額外財務困難的情況下,做出能夠使證券繼續有效的變更。根據請求的原因,利益相關者可以確定允許變更將保護其長期利益,并允許修改一個常見的征求同意的例子是發行債券當原始契約條款不再符合所有相關方的最佳利益時,發行人會與債券持有人聯系,請求允許更改這些條款,以便債券對持有人和發行人來說都是一種可行的資產。征求意見通常會包括請求的理由,包括作為文件說明為什么需要征求同意書的參考資料或來源。債券持有人應在特定日期前作出答復;如果大多數持有人不同意更改,則原始條款仍然有效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所需數量或百分比的利益相關者不批準征求同意書,發行人就不能隨意進行修改。許多國家對修改任何類型的商業合同的條款和條件都有嚴格的規定,包括利益相關者和發行證券的實體之間的合同。這項措施防止發行人為了改善自身條件而做出可能在財務上損害投資者利益的變更,而不賦予利益相關者考慮擬議變更的權利,也不允許或拒絕提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