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個人可以申請兩種類型的個人破產:第7章清算或第13章償還。在第7章破產中,法院官員,即破產受托人,清算債務人的剩余資產,并用所得款項償還部分債務,然后清償余款。在第13章的還款計劃中,債務人必須在三到五年內償還全部...
在美國,個人可以申請兩種類型的個人破產:第7章清算或第13章償還。在第7章破產中,法院官員,即破產受托人,清算債務人的剩余資產,并用所得款項償還部分債務,然后清償余款。在第13章的還款計劃中,債務人必須在三到五年內償還全部或部分債務。債務人及其律師制定了一個符合聯邦指導方針的還款計劃經受托人批準和監督,按優先順序清償債務,第13章還款計劃允許人們在履行還款計劃義務的同時保留自己的房子第十三章破產是兩類人的選擇。第一類人是那些超過聯邦經濟能力標準的人,這決定了一個人是否有足夠的收入來償還債務。第二類債務人是那些希望保留自己資產的人,比如房屋或其他有價值的財產。第13章的還款計劃允許他們在履行結構化還款計劃義務的同時保留自己的房屋和貴重物品第13章還款的缺點是還款期很長,最長為5年,債務人的所有可支配收入(法院允許的開支除外)都用于償還債務在還款期內,債務人的收入不是他自己的,他的個人財務狀況必須得到法院的批準。如果他的個人情況惡化,他可能需要協商新的破產條款,以避免第13章規定的還款計劃被駁回,回到他開始的地方債務按優先順序償還,子女撫養費、贍養費、補稅等債務優先,其次是抵押債務,如抵押貸款,最后是無擔保債務,例如信用卡和醫療費。有些債務在破產時無法清償,如子女撫養費、大部分學生貸款和酒后駕車訴訟的判決。雖然這些債務是在還款期內償還的,但在破產結束時不會被清償。最后,在五年償還期結束時,除非債務人完成債務和資金管理的教育課程,否則不能完全解除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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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于 2020-08-16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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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類:經濟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