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法典匯編了附例法,并公布了國會簽署的每一項法律。國會頒布的法律的正式文本稱為"登記法案,"并印在羊皮紙上,由總統簽署。頒布后,由檔案管理員存檔和復制。這一副本被稱為無約束力法律,由政府印刷局以未裝訂的小冊子形式發行。紙條上有一個標題,標明公法或私法編號清單編號,批準日期,以及美國法律的引證。這條法律補充了聯邦公報國家檔案和記錄辦公室的旁注和編輯注釋管理這些說明解釋了法律的細節,并提供了一些重要的細節,包括:美國法典分類、法律歷史、委員會報告編號、眾議院各委員會的名稱、每一眾議院審議和通過的日期,以及根據《美國法典》第1編第113節的法律,按卷和日期對國會記錄的引用,單張法是美國頒布的法律的合法有效證據。如果將羊皮紙法律的原件提供給全國所有的法院、律師和法官是不切實際的,則將其作為政府頒布法律的官方證據。它們包含每六年,美國眾議院的法律和法律代表都會被編撰成法典,每六年一次,包含每一條法律,并按主題在50個容易搜索的主題下排列。相反,美國的一般法規每年都是按時間順序出版的,由于缺乏主題組織,不如《美國法典》方便。相關的法規或法律通過不同年份的檔案可能離另一張單張法不遠,因此需要相互參照并了解法律的歷史。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