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知是指個體意識到他或她的環境中發生的事情的能力。理解感知就是理解外部刺激如何與感官相互作用形成視覺,世界的聽覺、觸覺、嗅覺和味覺表征。有許多不同類型的感知,包括顏色、深度、形狀、觸覺和言語感知。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學習模式,基于他們是否是圖像思考者,例如,會決定他們是否更依賴視覺感知,聽覺感知。其他喜歡操縱環境的人可能更依賴觸覺感知來保留信息。研究感知的方法取決于研究者的方法,從基本的生物學或生理學方法到本質上的心理或哲學方法。認知與人們如何在心理上處理他們的經歷,然后根據他們的決定,對這些心理過程結果的結論和行為。人們利用過去的知識和經驗,對通過感官收集到的信息進行積極的處理,形成關于自己所處環境或當前狀況的新概念和新想法。隨著新信息的獲得,知覺的轉變和這些新的知覺形成了自我和社會自我的基礎人們以不同的方式獲取、儲存和處理信息,這就解釋了不同的性格和行為模式,而感知和認知的過程在很大程度上是無意識的,只有當另一個人的行為具有挑戰性,或者環境中的某樣東西是奇怪的或有威脅性的時候,才能解釋行為或行為外部因素變得更加有意識。事實上,人們缺乏感知和認知支配態度和行為的意識,這就是為什么人們有時需要心理學家等科學家的幫助來理解他們為什么會這樣做,對知覺和認知的研究是一個持續不斷的研究,因為大腦的運作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個謎。涉及知覺和認知的過程以及它們對行為的影響方式是心理學的基礎,心理學的不同分支強調分析例如,認知心理學關注的是諸如感知、思考、學習和記憶等心理過程,而行為主義則認為行為,無論是人還是動物,都是條件作用的結果,與思想或感覺幾乎沒有或幾乎沒有聯系。認知心理學家專注于改變試圖改變不適應行為時的思維過程,而行為主義者則專注于改變自己的行為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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