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廣泛的應用中,利益方是指從某種法律訴訟的結果中獲益的個人或其他實體,例如破產或訴訟。該術語也用于識別與政府法規禁止的退休計劃相關聯的個人進行與該計劃相關的特定類型的交易。在這兩種申請中,目的都是保護所有...
在最廣泛的應用中,利益方是指從某種法律訴訟的結果中獲益的個人或其他實體,例如破產或訴訟。該術語也用于識別與政府法規禁止的退休計劃相關聯的個人進行與該計劃相關的特定類型的交易。在這兩種申請中,目的都是保護所有相關方的利益,在不讓任何一方或多方有能力利用參與訴訟或計劃的其他人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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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在法律情況方面豎起大拇指,利益相關方將同時是本案的被告和原告,以及任何可能與雙方有業務關系的服務提供商。根據具體情況,利益相關方被賦予法律規定的某些權利或保護,并在與其他參與訴訟的當事人進行交易時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在破產聆訊中,債權人將被授予權益方的地位,并有能力在法庭上提出將被考慮在內的數據,從而有效地保護債權人的利益。由于涉及雇員退休計劃的持續運作,雇主,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級職員在內,均被視為利益相關方。此外,計劃受托人、參與本計劃的員工以及所有或部分成員加入本計劃的任何員工組織,與雇主有持續業務關系的律師有時也被視為利益相關方在美國,《雇員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為界定和確定與各種退休計劃相關的利益方提供了依據。根據ERISA條款被確定為利益方的任何個人或實體都享有與該計劃相關的某些權利,但也被禁止對該計劃采取具體行動。與雇主和雇員一樣,利益方可以是擁有雇主組織百分之五十以上股份的任何投資者。根據計劃的結構以及個人與雇員組織、配偶、子女的關系,或者雇員子女的配偶也可以被視為利益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