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作業成本會計中,驅動因素用于將工廠的間接成本分配到正在生產的貨物上。成本核算環境中存在三種主要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間接費用。直接材料代表生產一種貨物所需的任何實物,如木材、礦物、計算機芯片、塑料或其他項目。直接勞動力是指與生產產品相關的人力。只有與主要生產過程相關的勞動力才是直接勞動力。制造費用是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公用事業或設施成本。這些組中的每一組都有一個基于作業的成本核算的成本動因;這就是成本如何應用于所生產的商品和服務。在作業成本會計中,直接材料分配是相當直接的。生產商品所需的每種材料的成本是成本動因。因此,這是會計過程中這一特定部分的成本。它可能會變得復雜,但是,如果公司生產一個單元需要多個直接材料,會計人員必須確保將每一個成本都包含在產品所使用的材料部分中。直接人工在這種成本核算方法中也很容易計算每一小時的人工(或部分工時)都是一種成本驅動活動。這會導致生產人工成本直接分配到產品中。與直接材料的分配類似,多個從事生產項目的個人必須分攤成本,否則公司會低估產品價值并虧損在生產過程的這一部分。制造費用是在作業成本會計法中分配成本時發生的大部分工作。會計人員會計算公司為一件商品建立生產流程所需的成本。這在分批成本法下很常見,這是管理會計中兩種常見的成本計算方法之一。會計人員必須確定在應用制造費用時使用的最佳成本動因,例如生產一件商品所需的工時或機器時數。分配制造費用的過程就是總間接費用除以總間接費用小時,這將為所有生產的商品或服務提供單位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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