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室外平均溫度計算冷卻度天數。得出給定日期的冷卻度天數的過程遵循基本模式。基準的確定溫度是這一過程的關鍵,通常采用65華氏度(18.34攝氏度)作為標準。根據該標準,對24小時內發生的實際高溫和低溫進行平均。基準溫度從當天的平均溫度中減去,例如,如果某一天的平均溫度為75華氏度(23.89攝氏度),則一天的冷卻度為10(如果使用攝氏度,則為5.5)。
在寒冷的月份,這個計算被稱為加熱度日而不是冷卻度日,這個數字對投資者來說很重要,因為某個月的累計降溫天數有助于推動該月的天氣衍生合約的價值,假設整個30天的月平均氣溫為75華氏度(23攝氏度)89攝氏度),這將轉化為30天,冷卻度為10天,以華氏度為標準。一美元數字被指定為代表30天期間的累積數字,這樣就可以確定當月客戶盡職調查的總價值。然后將該數字乘以一個固定的美元金額。例如,每10個客戶盡職調查的30天意味著累計3000美元(USD)。假設每天分配的美元價值為25.00美元,這意味著冷卻度天數該月的天氣衍生品合約的名義結算價值為7500.00美元。在寒冷的月份,也采用類似的方法來確定不常用空調的月份的天氣衍生品的價值。在這些寒冷的月份,這一計算被稱為加熱度日而不是冷卻度日。這兩種基本計算方法背后的想法是,消費者將利用能源來保持舒適的溫度。隨著使用量的增加,度日的數字也隨之增加,這反過來又增加了天氣衍生合同的價值在那個特定的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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