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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企業自己申報或找代理機構申報,兩者雖然各有利弊,但大部分已經成為高新技術企業的“過來人”一定會建議您找代理機構進行申報。這到底是為什么呢?
企業自己申報的弊端
1、企業很少申報項目。對過程和項目申報書不熟悉,沒有思路和整體規劃。
2、對政策的解讀不夠深入。而購買的專利是符合條件了,但是沒有跟產品連接在一起,財務報表上也無法體現出來,結果是表面上符合了政策的條件,事實上是很明顯的充數,專家一看就知道該企業不合適。
3、耗費大量精力和人力。申報材料由企業自行撰寫,涉及的內容非常多。企業還需要自行遞交材料、備案、辦理流程。大部分企業都沒有專門的部門去負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導致申報的準備過程中可能耗費大量的精力和人力,也不一定能取得理想的效率和效果;
4、高新項目資料不只是一個一個條件拼湊這么簡單的,四個板塊是息息相關的,知識產權和審計有關,和財務有關,后面的RD、PS表都需要根據知識產權去編寫。稍微不留意就很容易前后矛盾,一個小小錯誤就可以讓專家的評分很低,導致無法通過。
5、成功率低。對于材料的質量要求逐年提高,辛苦完成的材料因各種問題被地方科技局打回票的也時有發生,有的問題有可能是不可逆的,從而企業錯失了一年的申報時機,也浪費審計費和知識產權費用。
找代理機構的好處
1、前期精準評估。代理機構在簽約前會上門評估,綜合考量企業各方面條件,以確保了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通過率。
2、思路清晰,有整體規劃。代理機構常年從事項目申報,對于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條件、材料要求以及整套材料的編制、申報流程都非常清楚,能夠根據不同企業的基本情況,編制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和指導企業提供有輔助作用的證明材料,盡可能彌補企業較弱的環節,同時提煉企業亮點之處為申報材料加分。
3、一條龍服務,省時、省力。規模大一點的代理機構,都有知識產權咨詢師、資深稅務籌劃師、資深審計師等眾多專業人員,能提供一條龍服務。如果企業在知識產權和審計這兩塊有欠缺,可以全包給代理機構,一站式解決,省時、省力。
4、熟悉流程。正規的代理機構常年從事項目申報,經常與相關部門有良好的工作溝通,知道什么問題找什么部門,這也能夠為高企申報工作提供較大的便利和幫助。
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是個很繁瑣的過程,前后需要準備的材料種類多且復雜,周期長,需消耗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且對項目申報人員的經驗要求很高。因此,企業要想成功申報高企,還是更應該選擇經驗豐富的專業代理機構,讓證果果企業認證服務平臺替您準備申報的材料吧。
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去做,避免浪費不必要的時間和精力,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2020年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已經結束了,趕快規劃2021年高企申報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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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個條件: 1、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注冊的企業,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 2、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八大領域); 3、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 4、企業為獲得科學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了研究開發活動,且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①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6%;②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0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③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0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5、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6、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自主知識產權數量、銷售與總資產成長性等指標符合《工作指引》要求。 各級科學技術委員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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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高新技術企業的必備條件 (一)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注冊滿一年的企業,近三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擁有至少6項自主知識產權;發明專利近三年的一項就可以,實用新型和軟著要6個以上。 (二)產品(服務)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三)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30%以上,其中研發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10%以上; (四)企業為獲得科學技術(不包括人文、社會科學)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而持續進行了研究開發活動,且近三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0,000萬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0,000萬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企業注冊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五)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 (六)企業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自主知識產權數量、銷售與總資產成長性等指標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七)四項指標>70分 (知識產權30;成果轉化30;組織管理20;成長性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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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軟認定"是指軟件企業和軟件產品認定軟件企業認證,為了鼓勵軟件產業的發展國家先后出臺了多個法律法規和優惠政策,極大地改善了我國軟件企業的發展環境。同時,為了甄別真正的軟件企業國家還規定,必須獲得軟件產品證書,并通過國家軟件企業認定的企業才能夠享有免稅、重點扶持等優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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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單位:
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為《管理辦法》和《工作指引》)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將2017年度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高企)認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請各區(功能區)組織好轄區內高企認定工作,請各企業做好申報工作。
一、市級高企
各區(功能區)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市級高企申報的受理、認定、評審等工作,各區(功能區)須于6月30日之前完成本年度擬認定通過企業的公示并報市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小組辦公室備案。
二、國家高企
各區(功能區)主管部門負責對申報企業進行宣傳指導和服務工作,并對區內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匯總,統一報送至天津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高企認定辦)。
(一)到期應重新認定高企
1.范圍
一是2011年認定為高企,2014年經過復審,2017年需重新認定的高企(證書編號為GF201412000001—GF201412000112);
二是2014年認定為高企,2017年需要重新認定的高企(證書編號為GR201412000001—GR201412000664)。
2.時間安排:常態化受理,按一個批次評審,市高企認定辦接收申報材料截至日期為7月31日。
3.申報材料受理
(1)濱海新區(含開發區、保稅區、高新區)重新認定企業
受理單位:天津市科技服務業協會
地址:和平區拉薩道16號,和平區電子商務大廈308室
聯系人:梁友(電話:58661502,58661503)
(2)其他區(濱海新區除外)重新認定企業
受理單位:天津市高技術研究發展中心
地址:和平區南京路305號,經濟聯合中心大廈406室
聯系人:李競強,姚瑞娟(電話:27221013,58832917)
(二)新申報認定企業
1.范圍:首次申請認定的企業
2.時間安排:常態化受理,分兩個批次評審,市高企認定辦接收申報材料截止日期分別為8月31日和9月30日。
3.申報材料受理
受理單位:天津市高技術研究發展中心
地址:和平區南京路305號,經濟聯合中心大廈422室
聯系人:韓秀棟,閔珊(電話:27221101,27221012)
(三)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企業按照《管理辦法》和《工作指引》的有關要求,進行程序組織和材料申報,紙質材料上報至所在各區(功能區)科技主管部門,請各區(功能區)主管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核實后,按照統一格式出具匯總表并加蓋公章,在規定時間內報送。
1.報送一本紙質高企申報材料(專項審計報告為原件);
2.書脊位置注明新認定/重新認定、企業名稱、所屬領域、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國稅或地稅);
企業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利用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管理網”(Http://www.innocom.gov.cn)系統中的8M附件,重點上傳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年度財務報表、專項審計報告、知識產權證書、人員花名冊、成果轉化能力證明材料、創新性證明材料等主要證明文件。
三、高企更名或重大變化受理
高企發生名稱變更或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按照《管理辦法》規定執行。申報高企又涉及更名的高企,需先完成更名程序,再提出申報。
(一)時間安排
2017年高企更名或重大變化第一批受理截止時間為3月15日,第二批受理截止時間為6月30日。
(二)申報材料受理
受理單位:天津市高技術研究發展中心
地址:和平區成都道116號,天津市科委2號樓201室
聯系人:盧姍(電話:58832972)
四、高企專項審計中介機構和評審專家
中介機構和評審專家應加強對《管理辦法》和《工作指引》的學習,嚴格依據相關政策,客觀公正地對企業的專項審計和申報材料進行專項審計和評判,出具真實審計報告和客觀的專家評價意見。
中介機構和專家,須嚴格按照《工作指引》的要求開展相關工作,違反相關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五、其他事項
(一)請各區(功能區)主管部門按照有關政策的要求,認真做好高企認定申報的培訓、組織、推薦等工作。
(二)市高企認定辦委托天津市高技術研究發展中心、天津市科技服務業協會承擔我市2017年度高企認定申報材料受理和形式審查等工作。
聯系人:市科委高新處 譚振東 58326719
地 址:天津市和平區成都道116號2號樓201室
天津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天津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代章)
2017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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