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美國密蘇里州小鎮弗格森,因為警察在執法中開槍射殺一名非洲裔青年,惹出了聲勢浩大且曠日持久的抗議活動。該事情的是非對錯姑且不談,但弗格森警方此后在提高執法質量上花了不少心思,包括加強警員的戰術訓練、配備便攜式執法記錄儀等,而最好玩的就是下圖這個橘色的裝置:降低殺傷力的“乒乓球”。

開槍,也是警告!
我國警察在執行任務時,“朝天鳴槍”是一種合法措施,意在警告嫌疑人立即停止反抗。然而,美國大多數州的法律都不允許這么干:如果情況達不到使用致命武器的程度,就不應該拔槍;達到了該程度就無需再鳴槍警告,直接向嫌疑人開槍即可。
而弗格森警方這次打算全面推廣的槍口裝置,作用就有點像是這兩者之間的折衷:警察決定開槍射擊時,第一發子彈會被槍口那個橙色的塑膠小球吸納,然后兩者一起飛向目標。
其原理在于:子彈撞擊塑膠小球后,小球的變形就會耗費一部分能量;小球打中人體后的接觸面積遠大于子彈彈頭,質地又比彈頭的金屬柔軟,所以殺傷力有所下降,不至于一槍斃命。但如果目標挨了這一槍后還要反抗,對不起,后頭的子彈可就是真家伙了。
作用如何呢?《華盛頓郵報》發了下面這張圖:分別用帶有“乒乓球”的和普通的手槍打靶,看起來效果還是挺不錯的。

不過,也有警員批評,用了這種裝置之后,彈道會略微有所改變,導致準頭下降;如果對方是窮兇極惡的悍匪,一槍不能致命的話,反而會給警察帶來危險。
實際上,除此之外,各國警用裝備中,早就有不少非致命性武器,供警察在控制目標但又不需要用致命武力時采用。
溫柔的子彈
從物理學上說,決定一顆子彈殺傷效果的主要參數是動能(E=Mv2/2)和沖量(I=Ft)。選用輕質材料,可以降低彈頭的質量;彈殼里少裝火藥,可以降低彈頭的速度,兩者都能減低彈頭所攜帶的動能。而使用柔軟、可變形的彈頭,就能延長彈頭速度降低到零所需的時間,從而減小人體受到的沖擊力——跟跳高時落在海綿墊上不疼的原理一樣。
在柔軟的彈頭中,最著名的是橡皮子彈。
一般來說,橡皮子彈分兩大類:將普通的子彈的金屬彈頭換成柔軟的橡膠彈頭,依然用普通的槍械發射;使用專用的槍械發射橡膠彈頭。
第一種做法,成本較低,無需額外配備槍械,但其缺點也較明顯:威力依然偏大,有一定的危險性;容易和普通子彈混淆,特別是同時配發兩種子彈的情況下;彈種轉換麻煩,容易貽誤戰機(比如臨機需要立即擊斃高度危險的嫌疑人,還得卸掉橡皮子彈重裝普通彈),所以并不可取。

第二種做法,則使用特制的防暴槍,就不會和普通彈弄混;同時子彈里的裝藥量較小,口徑又很大(彈頭和目標接觸面積較大),擊中目標時更不容易造成侵徹式的損傷,所以更為各國警方所接受。
而比橡皮子彈更“溫柔”的,則是泡沫彈和豆袋彈。這兩種子彈,都使用防暴槍或者大口徑霰彈槍發射。

顧名思義,泡沫彈使用柔軟、輕巧的泡沫塑料作為彈頭,而且通常還分為2~4小塊,每一小塊的質量都很輕;而它的外形又不是流線型或球形,受到的空氣阻力較大,出膛后速度顯著降低,所以打中目標時動能很小,殺傷力較低。

而豆袋彈(bean bag bullets)的思路,是將多顆小球裝在一個軟質布袋里,出膛后布袋遇到的空氣阻力更大,打中目標時也是整個布袋一起撞上去,接觸面積更大、更容易變形,所以殺傷力大大降低。這就像用同樣的力度,拳頭打在身上,可比巴掌疼多了。
當然,無論是泡沫彈還是豆袋彈,依然還是有危險的。2013年,芝加哥警方在執法時,對著一個揮舞菜刀的95歲老伯開了一槍,盡管用的是豆袋彈,但還是誘發了他的心臟病,在數小時后死于醫院。
催人淚下的武器
相比之下,催淚警械是導致目標“痛哭流涕”而失去反抗能力,屬于“軟殺傷”,因而比上述的防暴子彈更加安全。
其中,常用的催淚戰劑,包括CN(苯氯乙酮)、CS(鄰氯苯亞甲基丙二腈)、OC(辣椒素)等,都屬于毒性很低的物質,雖然對眼耳口鼻都有強刺激性,卻不容易對人體造成永久性損傷。
而要將這些物質帶到目標身邊,一種方式是使用類似手榴彈、槍榴彈的催淚彈,但里頭的裝藥量要小得多,僅夠將彈體炸開、催淚物質拋灑到空氣中來;另一種則是噴霧器,罐體里預充的高壓氮氣將催淚液體噴射出去,就跟我們用的空氣清新劑一樣,只不過是氣味不好聞而已。

另類彩彈槍
軍事游戲中常見的彩彈槍,也被一些槍械商改造成了非致死性武器。
和普通彩彈槍一樣,扣動扳機后,氣瓶里的高壓氣體就推動明膠制的小球,順著槍管飛出槍口。但警用彩彈槍發射的彩彈里,裝的不是普通顏料,而是CS之類的催淚戰劑,打中目標后球體破裂,將催淚戰劑濺射在目標臉上,使其迅速失去反抗能力。

另一種由英國開發的彩彈槍就更厲害了:彩彈破裂后,會在目標的臉上、衣服上留下一種無色透明的液體,但這種液體在紫外線下卻能發出強烈的熒光,外圍警戒的警員拿著紫外燈就能夠甄別參與騷亂者。升級版本則在其中加入了經過基因工程改造且無毒無害的大腸桿菌:抓到嫌疑人之后,用棉簽蹭下一點發光的物質,做個DNA比對,就是嫌疑人曾到過現場的鐵證。
鎮暴手榴彈
如果場面徹底失控(比如監獄內的囚犯騷亂),美國警方還有另一種選擇:鎮暴手榴彈。
試想一下,如果警方扔的不是催淚彈,而是在身邊轟隆一聲巨響炸開的真家伙,炸了之后還有好些人疼痛倒地,對于其他的騷亂者無疑是一種巨大的心理威脅。
當然,警察的職責不允許傷及無辜,也要盡量控制武力使用,所以鎮暴手榴彈就應運而生。
它的外觀,看起來和真正的手榴彈很相似,但其中的裝藥量卻少得可憐,大致和一個大爆竹相當,外殼則是用薄薄的塑料制成。彈體內填充了大量的軟質塑膠小球,一旦炸開以后,小球就會向四面八方飛射,打在目標的身上、臉上,能夠造成蚊子叮咬那樣的腫塊(所以它又叫“痛塊手榴彈”),但不至于出現致命損傷。


有些鎮暴手榴彈中還加入了CS等催淚戰劑,對人群的控制效果更好。
皮卡、皮卡丘!
對于美、英警察而言,一種常用的非致死性武器就是泰瑟槍(TaserGun)。
泰瑟槍使用高壓氣體作為動力,將兩枚小飛鏢射到目標身上,隨后,通過連在飛鏢上的電線進行高電壓、低電流的脈沖放電,讓目標肌肉僵直、疼痛、顫栗而無法反抗。

總體而言,這種武器相當安全,但如果目標醉酒、服用藥物、有心臟病,則也可能造成不良后果。
不致命的重武器
對于很多人卷入的騷亂場面,警方還可以使用重型武器來控制,比如裝有高壓水龍的水炮車。

隨著技術的發展,近年國外還出現了一種叫做“主動拒止系統”的防暴車,它會對正前方狹窄范圍內發射大功率的微波束,走近者就會覺得皮膚灼痛、難受無比,但只要離開就不會有實際傷害,實現驅散人群的效果。

在上述各種高科技警用裝備之后,還有一種最古老、最簡單,同時也是最可靠的警械——
警棍
盡管警棍只能近距離使用,但它便于攜帶、攻防兼備,又不擔心造成致命傷害,能夠有效的保護警察、制服暴徒,所以依然是各國警察首選的非致死性武器。

總之,各種非致死性警械,還需要和良好的戰術訓練、警員之間的配合隊形相結合,才能發揮其威力,震懾嫌疑人、保護警察,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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