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采用績效管理周期管理者鼓勵員工成長和工作滿意度。雖然每個公司通常都制定自己的績效管理周期計劃,但基本周期通常包括三個階段:計劃和目標設定,進度報告和考核評估。當第一次績效考核到的時候,雇主會對員工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的工作進行評估。在對員工的工作績效進行全面評估后,雇主通常會向他建議公司為他制定的目標下一個審查期根據員工的能力和地位,這可能包括從問題領域的改善到獲得期望的提升。一些雇主還可能利用績效管理周期的這一階段設置最后通牒:如果員工工作績效的負面方面沒有改善,他的工作或職位可能會危險。管理者也可以就員工在接下來的評估期內如何實現其目標提供指導、建議或想法,通常會有一份進度報告,雇主會在報告中與員工接觸并討論其目標的發展情況。如果員工正在按計劃實現公司設定的目標,不能采取進一步的行動。如果員工提前完成計劃,可以增加額外的目標。但是,如果員工的績效有問題,可以提供額外的指導。在PMC結束時,通常是在整個評估期內對員工的績效進行評估的時候。如果員工實現了目標,員工可能會得到加薪,這反映了員工的進步。如果目標沒有實現,雇主可以選擇制定更易于管理的目標,繼續現有的目標,或者重新評估對員工服務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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