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物年是指從一次收獲到下一次收獲所需的時間。如果作物每年只種植一次,則作物年的長度約為一個日歷年。然而,在某些氣候條件下,一個日歷年內可能有兩個作物年 某些商品作物,如玉米,可以在11月或12月種植,并在第二年春天收...
作物年是指從一次收獲到下一次收獲所需的時間。如果作物每年只種植一次,則作物年的長度約為一個日歷年。然而,在某些氣候條件下,一個日歷年內可能有兩個作物年

某些商品作物,如玉米,可以在11月或12月種植,并在第二年春天收獲。商品作物通常指的是收獲年份,或因為這為每個人提供了一個基本的參考。一些作物,由于天氣或其他條件,在一年內會比另一年更理想。

有些氣候允許不止一個收獲期。商品作物包括許多個體生產的質量大致相同的作物,不管是誰種的。常見的商品作物包括玉米、小麥、大豆和水稻。在某些氣候條件下,也可能種植一種商品作物,例如玉米,在11月或12月。第二年春天收獲。然后,收獲后,可以再種植一種,在秋天收獲雖然農作物在一年中的不同時間收獲,但它們將被指定為在同一個作物年。在作物保險的情況下,一個作物年可能意味著完全不同的含義。很多時候,保險公司將作物年與財政年度相吻合。通常從7月1日開始,作物保險公司將作物年定義為簿記事項。由于大多數索賠,特別是玉米和谷物帶的索賠,通常在7月1日之后提出,這使得保險公司在同一會計年度內盡可能多地保持理賠和賠付。作物年,無論是保險意義上的還是生產意義上的,都不同于作物銷售期,從收獲之日起持續12個月,不管下一次收獲是什么時候。然而,在許多情況下,這兩個時間段可能大致相等。

高粱是一種糧食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