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申請領養孩子。貸款機構將要求提供書面就業證明,以核對申請人提供給他們的信息。他們希望核實所提供信息的準確性幫助確定申請人是否有必要的收入和財務穩定性,以履行貸款協議條款下產生的債務義務。就業驗證只是貸款申請過程中的一個步驟,來自VOE的信息將與其他文件交叉引用,其中可能包括所得稅申報表和工資存根。大多數貸款機構要求提供信息,以核實至少過去兩年的就業歷史放款人通常會在批準貸款前打電話給當前雇主,要求提供口頭證明,以核實申請人是否仍在積極就業,最近收入或就業狀況沒有發生變化
VOE可與其他文件交叉引用,其中可能包括工資存根。自營職業者通常不允許自行核實收入或就業詳情,如該程序旨在提供第三方驗證。根據貸款人的不同,自營職業申請人可能需要接受額外的核實程序或提供額外的穩定收入證明。其他文件,如會計記錄和營業執照,除所得稅記錄和其他通常要求的文件外,還可要求提供。如果自營職業的申請人與會計師或其他獨立的金融專業人士合作,可能會要求此人提供信息。出于其他原因,包括申請新工作、收養子女或移民和歸化目的,可能需要核實就業情況雇主可以提供的信息類型,特別是第三方通過電話提出的要求。可以核實的信息的數量和類型可能因司法管轄區而異,也可能取決于核查的目的一些雇主有自己的內部準則來保護雇員的隱私,而且通常只會在沒有書面同意的情況下核實非常有限的信息。
0 篇文章
如果覺得我的文章對您有用,請隨意打賞。你的支持將鼓勵我繼續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