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客戶拖欠貸款時,銀行可以通過收回抵押品來減輕損失違約損失的關鍵概念是理解違約不能簡單地以最初貸款的金額來衡量。銀行發放的幾乎每一筆貸款都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品。這可以是商業或住宅房地產的形式,借款人可能擁有的企業,或銀行可能要求作為違約保險的其他資產。因此,很少有銀行損失全部貸款的情況。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假設一家銀行向一家公司貸款1000000美元(USD),該公司將價值750000美元的作為其經營基礎的建筑物作為抵押,以保證貸款的安全。如果該公司在支付任何貸款之前就破產了,銀行可以通過占有該建筑物收回部分資本因此,在這種特殊情況下,違約損失為1000000美元減去750000美元,產生250000美元,或原始貸款的25%。需要注意的是,每家銀行都使用自己的特定公式來確定違約損失。每家銀行都會考慮到它允許的抵押品范圍、客戶的具體情況、在市場上的地位,以及其他特定地點的因素,以確定損失的百分比是可以接受的。這個百分比通常是在衡量所有貸款時,根據銀行的全部損失和風險敞口來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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