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貝爾一詞可以用來指任何類型的稅,尤其是在法國。鑒于現代食鹽的供應,許多人不知道鹽在人類歷史上的混亂地位。在找到可靠的鹽來源之前,鹽是一種非常有價值的香料,通常值很多錢。有鹽來源的國家可以把有價值的產品賣給其他國家,還有公路、戰爭,鹽的商業價值與它作為調味品的潛力有關,但歷史上,鹽作為防腐劑的作用遠比食鹽重要得多。在冷藏之前,鹽可以防止食物腐爛法國國王意識到鹽的價值可以轉化為國家的價值。通過對一種普遍使用的物質征稅,國王可以保證政府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加貝爾最早是由菲利普四世于1286年建立的,最初是作為幫助政府資助活動的臨時措施加貝爾被證明是政府的一個有價值的賺錢工具,查理五世把它作為一個永久的固定裝置。公民們認為加貝爾非常不公平,有兩個原因。第一個原因與加貝爾的應用方式有關法國不同的省份支付不同的稅率,有些地區,如布列塔尼,完全免稅。公民也被要求以固定的價格購買一定數量的鹽,在一些地區,他們被明確禁止收獲自己的鹽。貴族成員和其他高級成員社會中的大多數人經常被免除加貝爾稅,把大部分的稅收負擔推到窮人身上。作為回應,許多法國人購買了違禁食鹽。商人們會前往價格較低的食鹽地區批量購買,然后在加貝爾較高的省份轉售。布列塔尼這樣的省份在對外貿易中也有不公平的優勢,使得他們的市場在法國其他地區苦苦掙扎時得以繁榮。最不公平的是1790年,加貝爾的形式被廢除,但對食鹽征稅的概念在法國持續到了20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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