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國家學校午餐計劃提供的每頓飯都符合一定的營養標準。國家學校午餐計劃始于1946年,當時哈里總統杜魯門簽署了Richard B.Russell National School Lunch Act。該計劃的目的有兩個:一是幫助吸收農業食品生產中的盈余,二是確保學齡兒童獲得營養餐。該計劃幫助學校和寄宿兒童保育中心的主要方式是向參與機構提供現金補貼和報銷。但是,機構也可以接受美國農業部提供的商品捐贈。
國家學校午餐計劃旨在確保沒有兒童錯過公立學校、非營利私立學校的午餐,或寄宿兒童保育中心。通過國家學校午餐計劃接收資金和商品的規定是,參與機構必須提供符合聯邦指導方針的午餐。此外,他們還必須為符合條件的兒童提供免費或較低成本的午餐降價餐指南提供課后活動的機構也可以通過為參加教育和強化計劃的兒童提供零食尋求補償而受益。為了有資格參加國家學校午餐計劃,一個機構必須滿足的營養要求包括與熱量有關的要求每頓飯必須從脂肪中攝取不超過30%的熱量;一頓飯的飽和脂肪卡路里含量必須不超過10%。此外,這些膳食還必須提供顯著的營養。例如,每頓飯必須至少包括一系列營養素的推薦膳食津貼(RDA)的三分之一,包括蛋白質、鈣和維生素C。每頓飯還必須提供熱量RDA的三分之一。每年,數以百萬計的兒童通過國家學校午餐計劃提供膳食,孩子們只要在一個參與機構就讀,就可以購買這些食物。然而,有些兒童有資格享受免費或低成本的餐食,收入遠高于貧困線的,可以全額支付伙食費,低收入者可以享受打折伙食,家庭收入最低的可以免費用餐;課后零食的處理方式大致相同,但在大多數兒童有資格享受免費或低價餐的地區,每個孩子都可以得到免費零食,而不考慮家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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