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適用性是一個來自知識產權的術語,指的是一項發明必須滿足的條件之一,才能有資格從歐洲專利局(EPO)獲得專利。要滿足這一要求,發明必須在一個行業中有用。需要注意的是,這里的"工業"一詞并非如此狹義上僅指制造業或重型...
工業適用性是一個來自知識產權的術語,指的是一項發明必須滿足的條件之一,才能有資格從歐洲專利局(EPO)獲得專利。要滿足這一要求,發明必須在一個行業中有用。需要注意的是,這里的"工業"一詞并非如此狹義上僅指制造業或重型機械,但廣義上包括任何類型的生產努力。因此,如果一項發明在商業、農業或采礦等領域有用,則也被稱為具有工業適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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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手叉腰的人歐洲專利局是歐洲專利組織(EPOrg)的一個分支機構,該組織是一個國際組織,負責授予專利并監督簽署國的專利法。歐洲幾乎所有現有國家都是該組織的成員國或擴展國,它們不是該組織的成員,但已簽署了承認由歐洲專利局頒發的專利的有效性。它與實用性相似,是美國發明專利的要求之一,但并不完全相同。因此,有些發明在美國可申請專利,但在EPOrg簽署國不可申請專利。專利發明必須具有工業適用性的要求來自《歐洲專利公約》(EPC)第57條,1973年創立EPOrg的條約。該公約還規定了發明不具備專利資格的領域。這些領域包括科學和數學方面的理論和發現、提供信息的具體方式以及進行游戲、商業慣例等活動的規則或方法,它還排除了計算機的藝術或美學設計和程序的專利性其次是限定詞,即這些限制僅適用于這些領域的發明專利申請。對公約這一部分的準確解釋一直是爭議的主要來源,但歐洲專利局通常采用的方法是,盡管上述領域的新發展不可申請專利,但發明基于使用它們以一種新穎的方式創造有用的技術效果。這可以包括計算機軟件。例如,數學或決策算法本身不可申請專利,但是,一個使用它們來提高計算機或其他機器運行效率的計算機程序是這樣的。在這個領域,工業適用性標準與美國使用的實用標準有很大的不同。例如,在美國,商業方法有資格申請專利。然而,究竟哪些商業方法符合所有的專利性要求是一個激烈的爭議問題,美國政府拒絕商業方法專利申請的頻率遠高于傳統發明專利申請的頻率。這對軟件專利產生了重大影響。根據歐洲專利局使用的工業適用性標準,只有在軟件具有直接技術應用的情況下,軟件才可申請專利另一方面,美國和其他使用實用程序標準的司法管轄區也有資格申請專利。因此,在EPOrg成員國,軟件專利更難獲得,也更不常見。